今朝理直气壮,“应该说,光是我已经特意提醒过了这件事,你都应该感到荣幸呢。
具体地说,就是大家烧香拜佛,徒信仰耶稣,或者圣母玛利亚这种程度吧。”
南倾烬冷笑,“呵呵,神Level么?”
今朝耸耸肩,摊手道:“那让你离开帝都,回去华都也行的哦,虽然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会在中途被抓住就是了。”
“可恶!这种居高临下的态度……”南倾烬站起身,脖子上的铃铛响了起来。
是的,在他的脖子上戴着一个项圈。
上下学的路上,他总是被绳子牵着。
这就是,“南倾烬”所处状况的全部描述,他不得不作为这位名叫“明怜”高中生的所有物而生活。
如果不戴着项圈,他一个人走在路上,周围“善良”的一般行人,肯定就会立马大变而袭击南倾烬。
“那我去做早餐,现在开始的话应该还能赶上。”南倾烬认命,慢慢地从床边站起来。
当他走到房门前,今朝从后面抱了过来。
不过,这可不是什么“罗曼蒂克”的展开。
不如说,是被抓住了还比较恰当。
以“对方”的体型,只能让人认为是妹妹之类的恶作剧,这种程度而已。
“那个、刚才的话,不算哦!说了回去华都也可以这件事,可不算哦!
就算是只有百分之零点零零零零零一的可能,也请不要回去。”
今朝的小手,紧紧地抓在南倾烬的腰上。
“要抓的话,就去把指甲剪短。”
南倾烬读档后得知,明怜异常害怕孤单。
真是的,明明平日里总是对“南倾烬”颐指气使。
毕竟,约定就是约定。
“南倾烬不在了的话,我就、我就……”
“我知道了,不会回去的,所以安心吧。”
“真的吗?对主人说谎,可是要吞千根银针的哦!”
“是,我知道了。”
“另外,还有献血一千五百毫升之刑哦!”
“嗯……等等,那种程度的话……喂!会死的!一千五不是连高大壮都会死的程度吗?这不是已经达到一般献血量的三四倍了!”
今朝认真思考一下,“那么,就两千好啦。”
“明显的杀……意!这是杀意吧?”
今朝噘嘴不满,“真是不明事理的家伙啊!这不就是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