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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14章 怜我怜卿(69)(1 / 2)

南倾烬无言,完全被说中了。

“还有哦,既然身为女王的我都已经报上名号了,作为礼仪,你也快点报上姓名!不然的话,就往你的指甲缝里钉钉子哦!”

想起来了,洛朝花就是这种性格……

南倾烬叹气,“你不是知道我的名字?南倾烬……呜,好痛!”

他的后背,被今朝用力锤了一下。

“不是姓南!是明南,你叫明南倾烬!给我有点身为本小姐的血仆的自觉啊!你要冠我姓。”

闻言,洛朝花摆出了非常不高心的表情,“血、血仆?明怜的血仆?

不过,你却还留着人类的味道,总之先把详细情况告诉我!现在立刻马上!”

于是,南倾烬把这十天内发生的事按顺序说了出来。

让今朝说的话,搞不好会惹来麻烦,所以还是由他来说吧。

“也就是说……南倾烬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来到帝都,接着被第一发现者明怜所咬。

但你却没有完全变成她的血仆,接着,就在明怜的家开始同……居。

在这期间,还被另外两人轻……咬,而稍微带有了血仆的特征,呵呵真行呢,居然能让被称为钢铁之女的我,感到头痛。”

“陛下,难道说,这个肮……脏的男人,就是初……恋的……”

“闭嘴!”

洛朝花怒斥,龙莎的头被扇子砸到了。

“好痛,不过,这也是陛下的爱之鞭笞,哈啊哈啊。”

洛朝花完美地无视了龙莎的反应,接着说了起来。

“而且,啃了你的血族之一,还是路稀吗?那个全年三百六十五天,不间断犯痴的女装……癖!”

作为女王的洛朝花,对大亲王当然也是直呼其名的。

虽然说,路稀本来就已经很没威严了。

即使是在学校里,他也会穿着女生校服说些,“怎么样,最近有精神吗?当然主要是那个的意义上哦!”这种残念的话。

“明怜,你也是哦,居然会碰巧遇到他呢。不愧是我的妹妹,这种好运气还真是让人感叹啊。

顺便一提,这个男的在华都时,可是个超级小白脸呢……”洛朝花故意讽刺南倾烬。

然而,今朝却坦然点头,“是,已经听南倾烬说过了。”

“喂!不要乱说!那个是因为不可抗力,洛朝花你也知道的!”

再这样下去的话,不知道又会被说成是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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