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了之后。”
宋宣明把我抱在怀里开心的说,“好的,我等你。”
其实关于搬来和宋宣明一起住这件事,我没有任何心里纠结,在决定答应和宋宣明在一起的时候我就已经认真考虑过这件事了。对于已经错过了一次的我和宋宣明来说,我觉得没有什么比两个人在一起更重要的了。
告别了宋宣明之后,我把车子来到小区车库,然后从车库直接坐电梯到家门口,开门进屋,我把自己摔在卧室的床上,睡了个天昏地暗。
这几天的我连抽转真的是好累,如今眼看着这一件件事情都快得到了解决,精神放松下来的我,感觉身体也向我提出了抗议,好想就这样睡过去啊。
这三天在和李律师的联系与不断交谈中很快的度过,一转眼已经到了夏辉案件受理的当天。
开庭当天江昊天江警官作为警方的代理人和我们在法院汇合,江昊天安慰我们说
“咋们z国的法律还是比较完善的,一定会对夏辉做出正确的判决的。”
到了法庭里,我和宋宣明作为原告一方与被告人夏辉面对面坐在法庭上,连洁和林坐在听众席上紧张的注视这我们,而青樱则作为人证待在后台等着被传唤,方大同在一旁陪伴着她。
“肃静,现在开庭,先由原告开始发言。”法官说完这句话之后,江警官站了起来,“警方控诉被告夏辉犯了逃狱罪,”
“夏辉逃狱罪名成立,根据法律法规137条,对犯逃狱罪的犯人,立刻进行抓捕,抓捕之后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与剩下刑期合并执行。如果犯人有自首情节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刑。被告律师有什么需要辩解的吗?”
很显然夏辉并没有自首情节所以也不存在减刑什么的考虑。
“报告法官,没有,”对面律师在说完这句话之后坐下。
夏辉的逃狱罪是由警方控诉的这是一件板上钉钉的事情,自然没有什么好辩解的,我们与夏辉的主要矛盾在于夏辉绑架罪的定刑。
根据本国法律法规第239条规定以金钱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逼迫他人成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如有杀人情节,处死刑。
夏辉的绑架罪是坐实的,它当时是被警方逮捕的所以怎么狡辩都没用的,现在最主要的是,法院对夏辉案件的定刑。
之前和李律师讨论的时候,李律师告诉我们夏辉最大的可能性是被判无期徒刑,但是在李律师见过青樱听了夏辉对她的虐待过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