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给小狼崽子多补补就好,强壮的留给母狼,太弱的崽子它养不活。”
霍思宁笑着说道。
岩恩得了霍思宁的准许,顿时大喜,哪里还带犹豫的,立马就凑过去从里面挑了一只小狼崽子。
吴均见状,也跟着挑了一只。
对岩恩和吴均来说,公狼比母狼肯定是要更合适一些,一方面公狼成年后战斗力比母狼更强悍更威风,本身就迎合了男人的喜好;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后面的配种考虑。
通常情况下,大狗配土狼,本身就有运气的成分,但母狼选择交配的对象都是有要求的。
如果配种狗的实力不如它,它是绝对不会让其近身的,只有大狗的实力超过它,它才会乖乖地任其爬跨。
但想要找到比母狼更强悍的配种狗,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像霍思宁这样运气好,遇得到同时养得起藏獒王。
寻常的藏獒和母狼顶多也就是势均力敌,想要配种根本想都不要想。
但公狼配母|狗就简单得多了,基本上只要发情,将公|狼和母狗关在一块儿就能成功,没那么困难,甚至都不需要人类的帮忙。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岩恩那么兴奋的原因,相比起母狼,他更喜欢公狼。
而现在霍思宁自己挑走了那只小母狼,却把选公狼的机会让给了他,这对岩恩来说绝对是一个天大的馅饼。
三人挑出来的,都是这一窝狼崽子里面身形孱弱的,基本上放在其他狼崽子跟前,很明显就能看出来一大一小,体质完全不同。
剩下的三只狼崽子,霍思宁本来是打算全部还给母狼的,但是就在这个时候,其中的一只狼崽子忽然屁股一撅,拉了一堆便便在草地上。
霍思宁倒是没有在意,狗也有随地大小便的情况,更何况野外生存的狼呢,所以她觉得这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但是这时候吴均却是脸色大变,急切地阻止了霍思宁接下来的动作,盯着那堆便便看了一眼之后,很是严肃地指着那只随地大小便的狼崽子,冲着霍思宁道:
“这只狼崽子,我看你也必须得带走!”
霍思宁一愣,有些不解地问道:“为什么?”
吴均解释道:
“这母狼这一窝可能下了可能七八只崽子,咱们现在看到的可能是六只,但是有可能其实已经死了一两只了。”
“这只小狼崽子在腹泻,虽然看起来身体强壮,但实际上眼神不大机灵,精神有些不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