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梓会的不多,对付这些流氓地痞却绰绰有余,他们欺善怕恶,所以他懒得废话,直接让他们见血。
“走、走走,好汉不吃眼前亏!”果然几个流氓抱成一堆迅速退出了郁梓的视线中。
而情人巷外的一辆银灰色的豪车里,战凛悠然地吐出几个烟圈,轻笑道:“果然是匹带狠劲的小烈马。”
“凛爷,不愧是您看中的男人。”旁边的手下阿谀奉承道。
不一会儿,那些小喽啰便跪在了银灰色的豪车外面,被断子绝孙的男人正哭爹喊娘地告状:“凛爷!那小子简直不是人,我们都还没有碰到他呢,他就把我…我…”
其他的流浪地痞也帮着他说话,“对啊,凛爷,那小子太恐怖了!”
“猎非,这几个人没用了,送去喂藏獒王!”战凛看也没看他们一眼,淡淡地吩咐道,听到那匹小烈马被这些流氓地痞侮辱,战凛突然觉得很不爽。
更加凄厉的尖叫声此起彼伏,“凛爷!凛爷饶命啊!我们知道错了,求求您放过我们吧!凛爷——”
另一边,郁梓收好了手术刀,瘦削的身影走进了黑暗中,宾河南路109号大院灯火万千,然而却没有一盏是属于郁梓的。
上了楼开了灯,将手术刀上沾染的血液洗干净,郁梓的爱人是个医生,当爱人问起郁梓喜欢什么礼物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这把手术刀,爱人用它来救人,而郁梓要用它来自保。
当时的爱人是错愕不已的,他没有想到郁梓在那么多的礼物里居然挑了那把泛着银光的手术刀,但很快他就明白了过来,并且告诉郁梓:对待别的对自己有企图的男人一定不能心软!他不知道的是,郁梓对于别人从不会心软,尤其是那些该死的肮脏男人!他早就看清楚了这个肮脏的世界,谁都不能轻易伤害他!
郁梓的生活很单调,晚上吃过简单的夜宵后他便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不到半个小时他就困得睡着了。
战凛的车一直在情人巷的巷口处停留,他的手指突然有些微微地颤抖,“猎非,你说,为什么他偏偏要背叛我!我待他不好吗?!”
战凛也曾经如此宠爱过一个男人,尽管只有短短的一百天,但是那个男人是唯一停留在战凛心中的人,但那个男人毫不留情地背叛了他!甚至想要置他于死地!
“凛爷,是他不懂得珍惜,您为什么在今天又想起了他?”猎非也跟着抽了一支烟,关于前任情人的事情战凛从不让任何人提起,而今天,他自己却提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