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文锦好像也没那么可恶。
经过“国歌”事件,我彻底成了一中的名人,不光学校的男生都认识我了,基本上女生也知道有我这么朵奇葩,走到哪都有不少人指指点点的,捂嘴细语。
中午放学,我们哥几个如约在校门口碰面,正等鱼阳的时候,陈圆圆从学校里面走出来,旁边还跟着个长相挺帅气的年轻小伙,小伙应该和我们是一届的,梳着个蓬松短发,一身穿着打扮一看就是有钱人,正喋喋不休的跟在陈圆圆旁边说话,陈圆圆显然一副爱答不理的模样。
见到我从校门口站着,陈圆圆热情的打了声招呼,成虎,一块吃饭么?
我皮笑肉不笑的摆摆手,没时间。
那个打扮的好像个公子哥似的小伙可能觉得自己没面子了,指着我就哈哈大笑起来,这不是从旗杆底下唱国歌的傻逼么?圆圆你认识他啊?
陈圆圆一副看外星人模样的表情扫了眼他问,你不认识他?
我也满脸挂笑的走过去问他,你不认识我?现在从一中不认识我的人真有数的,敢和我这么对话的学生更是几乎没有,这小伙哪冒出来的,竟然这么有种。
青年可狂了,从我胸脯上推了一巴掌骂,你是个锤子,老子干嘛认识你?别觉得我新来的好欺负,我干哥是高二的扛大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