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满已经穿上了铠甲,但是他没有上马,而是抱着一身锁子甲到配齐身边。
“我们战死了你也跑不了,指不定还要被使徒烤了吃进肚子里,与其憋屈的死,还不如跟我一起冲锋。
你是我一手从图克郡带出来的,来穿上这身锁子甲,你也算是一头战猪了。”
配齐听懂了福满的话,站在原地任由福满把锁子甲套在身上。
人类士兵和亡命徒都换上铠甲,拿上最精良的武器。
“真是讽刺,我昨天还是穷凶极恶的杀人犯,今天摇身一变就成了保家卫国的骑士。”
“谁说不是呢,以前见到穿这身衣服唯恐避之不及,没想到有一天可以光明正大的穿上。”
“对了,你们说如果我们真的战死,在战场上马革裹尸,等到以后有人发现我们的尸体,会不会把我们当做护国战士供奉起来?”
话音刚落,亡命徒自己就先笑了起来。
这实在是太讽刺了,一个生前杀人不眨眼,把鲜血当做荣耀的囚犯,死后却要被人当做是为国捐躯的帝国战士。
所有人都已经穿戴完毕,骑在马上。
这些亡命徒穿着印有雄狮之心帝国印记的精良战甲,银色的头盔将脸颊全部覆盖,只露出一撮儿坚毅的目光,让人感觉他们就是全帝国最精锐的骑士。
约书亚也已经穿戴完毕,骑在自己的专属战马上。
人类帝国是从马上建国,所以帝国的皇族一直保留着亲自养一匹战马的习俗,让后人谨记国家建立依靠的是什么。约书亚这匹战马就是他从小养大,现在正值年轻力壮,脚力惊人。
约书亚伸手拍了拍战马侧面的脖颈,柔声细语道:“好伙伴,今天终于可以和你并肩作战了。”
约书亚不止一次的想过亲自上战马作战,可是无论是父亲还是女伯爵,都用“你年纪还小,以后有的是机会”来搪塞。
战马微微嘶鸣,在回应约书亚。黑色纤长的睫毛下面,是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这也是它第一次覆上战甲,也是马生中第一次作战,脚下的步履不断踏着碎步,显得很兴奋。
约书亚知道,圣城已经善终,甚至整个人类帝国都将在这场战火中湮灭,这是人类帝国的灭亡。
即便以后会有小股人类幸存,但没有一位领袖站出来,人类从此之后只能沦为从事低贱劳动的流亡者,依附于矮人或者其他种族的接济,赖以为生。
尤其是圣城的图书馆中,有人类数百年来所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