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一年的年关时顾昀还在西北边疆, 大梁全境都愁云惨淡, 随时准备亡国。
这一年,整个国家却以一种惊人的生命力活了过来,昔日的莺歌燕舞纵然是看不见了, 但街头巷尾排队买饴糖的猴孩子们身上已经陆陆续续地穿上了新衣,白日里间或能听见几声鞭炮响, 家家户户也开始忙碌着预备年货。
倒塌的城墙重新崛起,祈明坛上的禁空网也张开了森严的视线, 墙上成排的白虹铁弓与默然无声的铁傀儡目送着不速之客进城, 北大营随行护送,整肃地停在九门之外,鸦雀无声间俨然是一派血与火洗练过的精气神。
这一年风风雨雨, 仅就这起死回生之功, 将来汗青之上便必有雁亲王一笔。
蛮族三王子的车驾缓缓经过长街,凛冽的寒风将车帘掀起一角, 隐约露出里面一张消瘦苍白的脸, 随即车里伸出一只手拉上了车帘,阻隔住双方互相窥探的视线。
这时,顾昀正身着便装坐在望南楼上,鼻梁上夹着一片琉璃镜——不是他平时瞎起来应急用的那片,是战场上远距离瞄准用的一种千里眼。
长庚沈易都在, 片刻后,雅间的门被推开了,一道人影闪了进来, 正是江北之后就行踪成谜的曹春花。
曹春花进屋以后简单见了礼,一屁股坐下:“渴死我了。”
长庚习以为常地端过一个大海碗,往里倒满了酒,曹春花脸不红气不喘地接过,一口喝干了,不知道的大概还以为他这是在灌凉水——直把顾昀这酒鬼都看得目瞪口呆,感觉自己遇上了酒鳖。
“再来一碗,”曹春花舒服地叹了口气,“我从京城跟大帅分开以后就一路回了北边,风霜雨雪的跟了这一路,可算是没少受罪。”
曹春花从小对变装易容之术就十分有一套,学人说番邦话过耳不忘,十天半月就能脱口而出,被长庚派去北疆边境长期潜伏,因为下江北查案时需要个完美的替身,才将他召回来。
曹春花端过第二碗酒,冲看得有点馋的顾昀抛了个媚眼,成功地唤起了顾昀“此人顶着长庚的脸把腰扭到胯上”的不堪回忆。
顾昀默默地拍掉鸡皮疙瘩,面有菜色地移开视线。
长庚:“怎么弄这么狼狈?”
“别提了,男女奴隶都算上,一队的高手,我根本近不了他们一里地之内,追得连滚再爬的。”曹春花拖着花腔娇娇柔柔地说道,“唉,不瞒诸位,我在北疆的时候,曾经潜入过加莱荧惑的护卫队,甚至装成了一个二王子最宠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