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见经传的参将,顾昀头天晚上就自己随便找了辆不怎么显眼的小马车回家去了,第二天直接入宫面圣。
他以前很爱招摇过市、掷果盈车的那种调调,一路冲路边面貌齐整的姑娘眨眼都能眨得眼皮疼。不过现在不爱了,一来江南未曾收复,没什么脸面,二来是他渐渐地开始不喜欢那种浮华与热闹了……说不出清为什么,可能是累了,也可能是老了。
而此时,正在北上路上不知磨蹭什么的长庚还没回来。长庚不在家,顾昀自己在侯府除了听鸟骂街也没别的事好做,他不敢放开心胸闲吃死睡个三五天来修养元气——那是少年人的方式,他已经不太具备这种条件了,倘若真的将心理的弦松弛下来,恐怕等着他的不是精神焕发,而是大病一场。
因此他匆匆在李丰面前点了个卯,接下来还要赶到江北去。
在顾昀临出发前,奉函公登门拜访。
奉函公坐下连口茶都没来得及喝,就猴急地要拉着顾昀走:“大帅,雁王殿下来信,嘱咐我在您走之前,一定要带您看看这个。”
顾昀笑道:“怎么,奉函公做了个大海怪出来?”
张奉函“嘿嘿”笑,卖关子不出声,他老人家前几年还是一脸没人送终的老朽样,敢情是闲的,这几年一天到晚住在灵枢院里,反而跟老树开花一样,红光满面的,活像邂逅了一个美貌秀丽的老太太。
顾昀只好上了他老人家的车,并自动担当了端茶倒水的小厮一职,以防唾沫横飞的张奉函将自己说得脱水:“奉函公老当益壮,着实让人羡慕。”
张奉函忙道了声“不敢”接过茶杯,花白的胡子一翘一翘的,笑道:“朝廷用得着我这老东西,我活得有劲,这火机钢甲,人人都嫌脏,我却是从小就爱这一行,不但爱,还能爱出名堂来,岂不是美事吗?”
顾昀琢磨了一下,感觉也是这么个道理,只可惜这道理不能套在他自己身上——人家爱火机钢甲是正常的,当官的爱高官厚禄也仿佛人之常情,但到了他这,要说爱打仗爱杀人……实在不怎么像人话。
可当时也恰恰是他自己选了这条路。
为什么呢?
顾昀一时间有点想不起来了,反正他记得自己小时候是很讨厌“去边疆”这三个字的,因为那意味着要和玩伴分别,每天都要见到可怕的爹,吃不好睡不好。十来岁的时候被父亲的一干旧部架到了战场上,还没等他那点少年热血上头,首战就出了个不大不小的岔子……再后来,他渐渐习惯了边疆吃沙子的日子,也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