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田地买卖频繁,就如同后世的“炒房”一般,房子不是用来住人的,而是用来炒出利润的。田地也不是用来生产粮食作物,而是用来生钱的,也伤了国之根本。
张林实行的《丁田法》就是要改善这种私有田伤害国本的局面,先把那些“偷田、漏田”没有登记在案的土地依法拿回来,按照人头五亩地均分下去。
每亩地产粮约莫在二、三石,张林同时也大幅度降低了征粮赋税,取缔苛捐杂税,每亩只征一斗半(一石等于十斗)。多产者,则按市价收回米仓存储,极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其次,《村田法》则是在《丁田法》基础上进一步扩展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把收缴上来的多余私田承包给乡村集体。以规模种田的模式,提高粮食产粮。
这时候限于农具的水平,每个农民只能照顾到十亩地左右的田地,但集体种植下则能大大减少劳动力的浪费。
“两田法”的实施必然会伤害到商人的土地利益,张林想笼络住商人,打一棒自然要给甜枣的,于是就有了《商法草案》的出炉。
宋朝商税分为两种:过税,每关值百抽二,是对行商抽的;住税,值百抽三,是对坐贾抽的。正税之外,还有杂税。
到了这个混乱的北宋末年,官吏们早已不按律法办事,对商人大肆敲诈勒索,弄得怨言四起。张林在大名府时候,还算有点身份,却也没少被兵马都监和知府王黼勒索。
《商法草案》取缔了乱七八糟的苛捐杂税,只按照原宋税比例征收住税和过税,暂时性地将铁、煤、银等设为官营,开放部分盐场私营,并且把酿酒的官营作坊拍卖出一批给福建路的商人们。
数天后,随着《民知报》的宣传,福建路广为传之,无数人为之叫好的同时,也把心中的愤恨发泄向了报纸上刊登的家、余、司徒等士大夫家族。民怨载道,不少佃户半夜里把屎尿泼门,脾气火爆者则白日里上门叫骂。
在福建路士大夫们惶惶不安的日子里,商人们聚集在一起商议,在“有心人”的暗示下选出正副会长,前来拜见这片土地上的新主公。
张林热情地欢迎,设下家宴邀请这群人入席,让得商人们颇有些受宠若惊。
席间,酒过三巡。
张林趁酒兴笑道:“我本就是商人出身,自然不会亏待了大家。咱们商人啊,以诚信为本,图的是个利字。两田法虽然让你们有些损失,但你们毕竟不是靠着佃田过日子,是不是啊?”
福州商会会长金大礼,附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