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在世,如身处荆棘之中,心不动,人不妄动,不动则不伤;如心动,则人妄动,伤其身,痛其骨,于是体会到世间诸般痛苦。”
“你说要看遍漫山的花,走遍世间的名山,眼下不过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她伸手为他拭去额头上的泥污,“阿恒,你信轮回吗?若信,那来生,我们再也不见。”
若不信,那来世,或许我们,也遇不见彼此了。
极爱难返,情深难受,便是如此。
“我答应你的已经做到了,你答应我的该不会食言吧?”暗紫红袍等在外头,大概是为了李元时的下落。
“李元时在东方国。”
“他在东方国,他怎么样?是生是死?”
她浅浅的笑意衬着落日,“如同你现在的心情一般,求之不得,生不如死。你若真爱他,为何要杀了他最爱的人?”
“就为了那个死去的小徒弟,他那么恨我?他可知我为他做的一切!”她缓缓摘下帽,露出一张极为恐怖的脸,苍老带着伤疤,“温以笙是我杀的,那只是因为她要阻止我们的大业,不得不除。”
“若只是这个理由,他绝不会原谅你。”
商女抚着自己的每一寸肌肤,都像是在惋惜,“我并非有意背叛掌门,只不过身不由己,我同辰家是一根线上的蚂蚁,为了他,为了我自己,我都不得不这么做。”
“你的脸,是怎么伤的?”
她轻笑了一声,喉咙处发出的粗声,“因为我爱他,我自毁容貌只因为我要救他。”
千年前,阿宋将书信送给老皇帝后,西北的灵山军便已经不堪重负。这一场仗,他们只有五成的胜率,辰安荣决定先杀李元时,得到机会后逃离西北。
可谁知,那时商女带了一队死士将李元时救下。而就是在那场火场中,她的脸毁了,她从火场中将他救出时,他嘴里念着的,依旧是温以笙的名字。
温以笙,或许是他一生最爱的女子,而她,却不知何时开始,对他动了心思。
很久很久以前,商女是个落魄的孤儿,在她垂死之际幸得被辰家收养,其实,也不过是个收养的死士。仿佛,她的性命从来都是危急时刻即可可以丢弃的。
她不起眼,直到有一天,她一个人从死人堆中站起身子,那样如虎如豹的双眼,让辰安荣眼前一亮,这才进了世卿门。
这样的一个小女孩,竟然获得了最终的胜利,众人都唏嘘不止。
她从小很阴郁,师兄弟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