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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从上回被宋爷爷坑了那么一遭,他一直生活在胖妹和丁家无休无止的骚扰中,当然了,好处也不是没有,比如经过丁嫂子上大队办公室的一哭二闹三上吊,他现在才以丁家准女婿的身份留在青山大队挣工分养活自己,丁家虽然条件不咋地,对他却不差,有点好东西就先紧着他,胖妹那蠢货也一样,每天变着法的给他整好吃的,最近这阵子,鸡蛋糖块油渣他吃了个遍,也不知道她上哪儿弄来的。
不过好归好,周振兴可不打算把自己这辈子就这么耗在这穷乡僻壤,所以他一边拖着丁家一边等机会。
幸好,机会总算来了!
他暗道了声谢天谢地,借口自己肚子疼,丢下锄头便往回跑。
翻箱倒柜好一通找,把自己刚来的时候穿的那身衣裳翻出来换上,这是他唯一一身好衣裳,在这身衣裳洗得变薄快出现破洞的时候他就非常就先见之明的给收起来了,就为了有朝一日能派上用场,还有皮鞋,虽然皮鞋底已经断裂,但丁嫂子帮他把鞋面拆下俩纳在了千层底儿上,看起来也还算过得去。
家里没有头油,他便用从石木匠那要来的木头刨花泡水,拿这个刨花水往头上抹,梳子一梳,也能亮一天。
“红旗姐,你们大队那戴眼镜的男的是不是脑子不太好使?”陈小宁从外面跑进来,抄起八仙桌上的大茶缸咕咚咕咚往嘴里灌水,一顿牛饮过后才指指自己脑瓜子继续道:“两天功夫我都见着他七八回了,那家伙头发梳的,苍蝇飞上去都得摔断腿。”
俗话说吃一切长一智,在王胜男身上的失败经验让周振兴改变了策略,他不再贸然行动,而是每天收拾得“光鲜亮丽”以最不经意的姿态出现在陈小宁的视线范围内,让她留意到他与周围那些个泥腿子截然不同的整洁与风度。
但是很显然,对于从首都来的见惯了大世面的陈小宁来说,这套完全行不通。
整个大队就一个戴眼镜的,宋恩礼用脚指头去想也能猜到是谁,嫌弃的撇撇嘴,“那不是我们大队的,不过他的确脑子不太好使,以后你见着他绕着点,不是啥好鸟。”
以前缠着王胜男,现在又打上了陈小宁的主意,想想就觉得怪恶心。
“你咋这个点就回来了?”
“我们钓了好多鱼,桶装满了,棒槌爷爷让我回来拿个大的。”在萧家呆了两天,陈小宁已经把这儿当成自己家一样熟悉,进灶间拿了个大木桶,又从灶眼那丛要熄不熄的炭火堆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