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京赶考的苏飞卿翻越了千山万水,虽然路上颇为艰辛,但好在太平盛世没有山贼之类的拦住劫匪,他差不多,便可以顺顺利利的到达京城中了。
京城的原名为长安城,取一个长治久安之意,可这长治久安的京城之外,却是有一只哀鸣的小鸟,在路旁扑腾,它想要飞,却是无力飞起。
路过的人都任由它自生自灭,当然,一只鸟而已,没有人会在意它的生死。
但苏飞卿看到它的第一眼,便觉得它很是熟悉。
鸟的头顶,有一道鸢尾一般的顶毛,身上鲜艳的红色宛若凤凰一般的艳丽,可惜,不巧的是昨夜的一场大雨,让路边的泥泞遮掩的它的艳丽。
苏飞卿缓缓的抱起了它来,用自己已经所剩无几的干粮,喂食给它。
“你是一个人孤零零的吗?我也是啊,这里,不是我家,却是我的心之所向呢。”苏飞卿自言自语道,长安,京城,这里是天下读书人的向往。
“楸楸....”小鸟在吃下苏远古的干粮之中,竟然恢复了一些力气,轻声的对苏飞卿鸣叫。
“走吧,我照顾着你,希望你可以活下来吧。”
就这样,苏飞卿带着小鸟进了长安。
他找了一个最为便宜的驿站住下,就连房间,也不过是最为便宜的柴房罢了。
如今天下的考生都前往长安,整个长安城人满为患,那些原本还算便宜的客栈都纷纷就地起价,只有这用来容纳寒门弟子的驿站还算便宜。
可就是便宜,也不是苏飞卿可以承担得起的。
所以,在他的再三协议下,他终于住进了柴房中。
他的父亲本就是一个樵夫,终日与柴火打交道,他住进这里,嗅着遍地的松木气味,感到就像是回到了家中一般。
他很安心,夜晚十分,明月高挂,苏飞卿在柴房外的井水边为小鸟洗干净了身子,再用自己的身躯,为其温暖,这时候的他才发现,小鸟的肚子处,似乎有一道不浅的伤疤。
那伤疤像是被路边的夜猫野狗抓伤,但如今已经结痂,开始缓慢的恢复了。
小鸟身躯恢复了洁净,看上去也漂亮多了。
此刻它正蹦蹦跳跳的在苏飞卿的身边磨蹭,看得出来,小鸟很喜欢苏飞卿。
“身躯似火宛若凤,像你这般的美丽鸟儿,应该是那些达官贵人掌上的宝贝才对,可是你却是自由自在的飞舞在这天地间,若是我没有遇到你,或许你会死在那泥泞的路边吧。”苏飞卿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