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与紧张。
她走着走着,肩膀忽然被人从后面拍了一下,接着就听到一个男声说到:“林晚,你最近去哪里了,不来学校怎么都不跟我说一声?”
林晚回过头,就看到是秦文远。
他穿着校服,白色的短袖衬衣,及膝的短裤。书包斜跨在一侧肩上。一张脸冷得像冰块,眼神里有掩饰不住的愠怒。
林晚看着他难看至极的脸色,她的脸色也沉了下来。
都说初恋难忘,但她这个初恋在后来想起,只有悔恨与不值。
在悔恨与不值中,她常常会疑惑于自己当初为什么眼瞎会看上这么一个人渣。如今隔了一生的时光,再回头来看,她就了然了。
少年的时候,喜欢一个人就是如此简单。
她跟他相识的起因,是林晚在穿过操场时被意外飞来的篮球砸中。那时候也不知道是谁,砸的太准,她当时就被砸懵了。
秦文远刚好跟她离得近,听到大家的惊呼,看到她被砸倒在地起不来,立即冲过来背起她去医务室。
他在她狼狈的时候,背起了她,以一个英雄的姿态出现在她的眼中。少不更事的林晚立即就对他产生了好感,自此开始慢慢的关注起他来。
秦文远长得好看,性格很冷淡,不太喜欢搭理女孩子。这样的优点,很难让女生不动心。
而且,他成绩很好。他最大的特点就是,上课的时候,他永远在睡觉。但是每次考试,他总是前几名。
这样的特色,令林晚更加的佩服他。林晚慢慢就喜欢上他了。
在得知他家里十分贫穷之后,林晚更加同情他。自此开始默默的给他带早餐,给他买辅导书,给他买学习用品。
被这样关怀。秦文远不傻,很快明白了她的心意。
某天,她收到了他写给她的纸条。龙飞凤舞的几个字:做我女朋友。
林晚长得漂亮,家里在锦原也算有权有势,她身边完全不乏追求者。因为在蜜罐里长大,所以导致她不知人间疾苦。她更欣赏不仰仗家中权势的异性。认为这种人有独立人格,在逆境中成长,人品更为难能可贵。
那时,她不知道人的道德和修养,是建立在衣食无忧的基础之上的。
跟那些“纨绔子弟”相比,贫穷并且成绩出色的秦文远更加吸引她。而他跟那些“纨绔子弟”们长篇大论海誓山盟洋洋洒洒几大页的情书相比,他随手从作业本上撕下的一片纸条短短的几个不经意的字,在无知少女的眼里,竟也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