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的年代,撇开薪水的高低不谈,怎么说哥的身份也是林府的姑爷,就算哥肯做,金陵城中谁请得起?谁敢请?
“不打工,那就只有自己做老板啦!”白河心道。可是做什么好呢?他的目光开始往屋子里飘,试图找点灵感。
这独栋小别墅麻雀虽小,却是五脏俱全,他一眼就见到了偏厅里的书房。
——抄书?出版?
这个想法倒是不错!
士、农、工、商四大阶级,士排第一。在这个时代,跟读书人挂钩的东西,绝对是最贵的!在前世白河就看过无数千金求一字的故事,洛阳纸贵的典故也是耳熟能详。
不过很快,白河就否掉了这个选择,原因无他——他学的是简体字,而繁体字的研究却只处于一个“读得懂不一定写得出,写得出也不一定写得对,就算写得对,那也一定很丑”的程度——说白了,在这个时代,自己就是个目不识丁的文盲。
书架旁边个古琴,那么……白河心念一动,作词作曲搞音乐?哈哈,这个咱在行!毕竟咱这“风流歌神”、“歌坛小霸王”的称号可不是白叫的。
自古以来,秦淮河边不都是烟花鼎盛、夜夜笙歌吗,只要咱一首《小苹果》砸过去,那些嫖客、**还不直了眼了?要是一首不够就再来一首《荷塘夜色》,再教他们跳跳广场舞,哇哈哈哈………
——咳,听说古代人都很含蓄的,流行乐什么的也太惊世骇俗了点,还是先放一放吧。
于是白河又看向卧室里的衣柜,摇头……
其他,还是摇头……
最后在屋里转了个遍,结果却竟然一无所获。
“是我太着急了吗?还是思路不对……”于是他又跑出屋子外面溜达了一圈。
这时,白河忽见墙角处安静的躺着一袋灰褐色的东西,顿时一愣:“这不是鬼佬留下的那袋棉花种子吗?”
刚才在大街上,他把布袋扔给小萝莉就不管了,还以为被她拿去扔了的说,没想到居然拿回来了。
“一袋破棉花种子罢了,拿回来干嘛?也不嫌碍地方……”白河嘀咕了两句,正打算挪开视线来个眼不见为净。可就在这时,他脑中忽然闪过一道亮光。
等等!
棉花……?
艾玛!棉花!
白河不禁狠狠一拍额头:我靠!我怎么就忘了这个呢!棉花是从宋朝开始在华夏地区推广种植的啊!在那之前,棉花可是稀有货,只有遥远的边疆地区才有可能见到,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