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乌龙(2 / 3)

的家庭情况,妈妈戴兰是家庭主妇,没有什么收入来源,爸爸王平是一家国企的出版社,每个月只有不到五千块的工资,唯一的一套房子还是上一辈留的。

所以在他看来,这次他亲自出手一定能够手到擒来,轻松的说服王爸他们让王君把歌曲让出来,毕竟没有多少金钱的他们,随便给个几万块就可以打发了。

之前王君那斩钉截铁的态度让高松知道了王君的决心,所以他决定从王君的父母入手。

只是让高松没有想到的是王爸虽然只是个在出版社上班的一个编辑,但是多年的文字工作让他对于这种用钱来购买别人创作的作品的这种事情是深恶痛绝的。

他最恨的就是那些仗着自己有钱到处购买别人的作品,然后向世界宣称自己是创作家这种事情了。

多年的出版社工作,让他对这种事情见的是太多了。

他既讨厌那些买来别人的作品用来沽名钓誉的人,也讨厌那些因为卖出了作品所有版权而自艾自怨的人。

王爸不想让自己的儿子成为那样的人,所以他当时立刻就拒绝了高松,并且直言不欢迎这样的客人,连门都没有让他进。

这件事情让之后去上班的王爸一整天都心不在焉的,好不容易等到下班后回到家里,发现王君还没有回来,顿时就着急了,他就怕王君会受不住金钱的诱惑,把自己的作品给卖了,变成别人的了。

而王妈知道了之后也是同意,因为在她看来一首歌的收益应该细水长流才对,哪能做一锤子买卖啊,这明显是吃亏的。

因为根据华夏的《版权法》法规定,所有智力作品包括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绘画等都有“著作权保护期”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同时还规定,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保护期过期之后,任何人都可以随意使用作品,包括商业利用。但是需要注明原作者名字。

举个例子说,就是今天王君把《我的未来不是梦》、《流言有一千分贝》两首歌或卖或送给黄成武,但是也仅仅只是使用权罢了,以后他出的专辑就和王君一毛钱的都没有了。

但是在这张专辑之外,如果有人或者公司要用这首歌做商业活动,那么就要收取版权费,这版权费用王君就有一份。

即使是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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