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出悬挂在一旁的大刀,继续杀敌。
...
“匈奴来袭?”
磐河上,匆匆穿戴衣物的高郅,目光闪烁。
对于匈奴,高郅可没有半点好感。
他清楚的知道这些在华夏强大时俯首帖耳,只敢使小动作的胡人,在华夏衰落时所表现的的残暴比自己更加骇人。
高郅两世为人,皆是一个炎黄子孙,在这种关系到民族存亡和兴衰的时候,高郅也不介意使用这些残忍的手段来震慑对手。
毕竟,让敌人的痛苦总好过让自己的悲伤,高郅在来带这个年代后有一个最大的愿望,就是让华夏大地避免将要来临的黑暗——五胡乱华!
自己既然来了,那就一定要完成这个目标,这大概也是自己被上天赋予的历史使命吧。
而且,正好让那些匈奴人知道了大汉的威严,也给了这些草原上的野狼一点警告,让窥视大汉繁华的人心存恐惧。
高郅毫不犹豫,手中长枪一探,大喝道:“并州儿郎们!随我一起杀光匈奴杂碎!!”
“吼!”
众人不疑有他,尽皆哗然。
不是害怕,不是畏惧,是兴奋!
是渴望战斗的兴奋!
所有人热血沸腾,战意澎湃!
正是应了一句老话,将乃兵之胆,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
也体现出了在乱世,一个超级武将对一场战争有着多大的影响!
这时候的汉人血管里还流动着浓厚的尚武精神,对这些草原上的游牧民族他们没有丝毫的惧怕,反而占据着心里上的优势。
在他们看来匈奴人,就是一群只知道放马牧羊的野蛮人,和还在树上摘果子的猴子也没什么区别,是不开化的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