蚀,除去一些大城郡城能属平安,稍远一些的乡野村庄,甚至已有消亡的倾向了。
说起来,又其实何止幽州一地,天下诸侯林立,长久以往,恐怕便是但凡兵锋所至,乡野民间皆已是十室九空了。
一行人所见,村落附近尽是山包似的小土堆。原是乱世时死人多了,便用草席一圈,草草一埋便已了事。这还算是好的了,一路上也见有不少白骨,半陷在土里,半露在地上,连个收敛尸骨的人都没有,当真凄惨莫名。
高郅面露不忍,叹道:“昔时诸侯联盟讨伐董卓时,曹操曾做《蒿里行》,诗云: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应是见了此情此景,今日我心有戚戚然也。”
“是啊!”这个时候,有人叹道:“天下苦战矣,也…也不知何年何月方…方得始终。”
“什么人?!”当下副将策马而出,抄起身旁的长枪,目光如炬盯向某处。
“大胆!先生也敢冲撞!”蓦然从对面,有一人纵马越出。
手中大弓拾起,搭箭不语。
那人手中的大弓长约三尺,弓身由桑拓木所制,坚实无比,又用牛角贴于弓臂腹部,弓弦则有牛筋同丝线紧密缠绕而成。这等良弓的耗时冗长,制作及其不易,且开弓需要有两石的力道,非等闲之辈可以受用。
不过此人的身高臂长,自小打熬力气,若是卯足了劲头,三石的强弓也是开得,当然了,只是若要兼顾准头,还是两石的更实用些,马背上瞄准本就不易。
一时之间,双方队列就上,附近同样都是刀头舔血的军人,都是在战场上尸山血河般厮杀过来的,谁怕谁啊!
纵观武人一生,无非是在杀戮中扬名立万、在杀戮中建功立业、而最终也在杀戮中黯然死去,死于敌手。
“够了。”高郅纵马上前。
一双如刀锋般锐利的眼睛不停地来回巡视着,目光所到之处,众将士无不低头躲避,被压制的喘不上起来!
目光扫向对面,对方人数不算多,看上去也不像是军中甲士,倒像是私人部署。
目光远眺,在对方围拢的中央,一名文士怡然而立。
他头发尚未干透,只用一只木簪随意挽起发束,散发出皂角的清香,身上换上一袭干净的青色长袍,腰间系上兽口吞金带钩,脚踩牛皮软靴,瞧着自有一股不凡之气度。
此人,似乎是一名大才!
高郅心中蓦然一动。
想要成就一番霸业,谋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