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里呆了十年,出来后又急着寻仇,连刮胡子的闲工夫都没有,哪里体会得到这种热闹。
久违了!
“嗝儿~~这酒,有点上头!”格雷福斯打了一个响亮的酒嗝,浓眉大眼里带着几分醉意,仰在吧台上,斜眼看向酒吧角落里的一张赌桌。
崔斯特端端正正的坐在椅子上,面前覆着他的底牌,还是摆着那副迷死人不偿命的欠揍表情,其实是从容不迫漫不经心的表情,上面的形容只是格雷福斯自己看不顺眼罢了。
赌场里的每一双眼睛都在盯着崔斯特,嫉妒或兴奋,等着他将底牌打出,期待着任何一方输个精光。
崔斯特的对面坐着一位炼金男爵,他的财富全都建立在抽打奴隶矿工的皮鞭之上。他身穿名贵的长袍:弗雷尔卓德貂皮,手工缝制皮料,比尔吉沃特设计风格。他每一根手指都戴着血金戒指,每一枚的价值都比大多数人一辈子见过的钱还多。
但此刻他的额头汗水直流,比他手下的奴隶矿工工作时流的汗还要密集。
很明显,崔斯特处在了上风,气势上完全碾压了对手。
“啧啧,崔斯特又出老千了?那得过去瞧瞧,老早就想学一手千术了。”格雷福斯见状,咬起一根雪茄,粗暴的推开人群凑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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