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牛皮,仿照着您脚下的东西造的。”
姬贼低头看了看自己的从黑色变成灰色的耐克,又抬头看了看乌斯玛做得这个,嗯,勉强算是牛皮鞋的东西,伸手接过了,在手里掂了掂,问乌斯玛道:“这个,是你自己想出来的?”
乌斯玛有些不好意思,随即,他赶忙道:“不过勇士大人您放心,我完全是在忙完了您交代我的事情之后,才做的这个,真的。”
姬贼直摆手:“别紧张,我不是责怪你的意思。”
说着,姬贼坐在石头上,脱下了自己的耐克,把牛皮鞋套在脚上,站地上踩了踩。
嗯,虽然底子有些薄,有些硌脚,而且牛皮有些厚太热之类的小毛病外,这牛皮鞋作为原始社会第一个出现的鞋子,已经非常完美了。
以至于,姬贼赞不绝口。
自己怎么就没想到呢,不一定非要用草鞋啊,用牛皮做鞋也可以啊,热的话,可以继续修改嘛。
坐下来脱掉牛皮鞋,姬贼拿着看了又看,越看越是欢喜,伸手拍打着乌斯玛的肩膀道:“做的好,这个月,你可以多领一头羚羊。”
乌斯玛先是一愣,随后欢喜道:“多谢勇士大人。”
“不过,我有个要求。”话锋一转,姬贼道。
乌斯玛点头如捣蒜:“勇士大人您说。”
姬贼瞧了瞧,从乌斯玛手中接过了焦炭,转身在石头上画了起来。
他画的图案,完全是后世那种凉鞋。
一遍又一遍,待等画完了,姬贼这才转头冲乌斯玛道:“来乌斯玛,看这个。”
乌斯玛好奇的伸过来了脑袋,才一眼,就不由得惊呆住了:“勇,勇士大人,这,这是···”
姬贼指着图案道:“这个,叫做凉鞋,你可以想办法用多层牛皮将底子加厚,这样的话,即便族人们踩到了石头,也不会硌的慌。另外,脚背上,尽量减少牛皮的面积,这样一来,族人们穿着这牛皮凉鞋,也不会觉得焐的慌,明白么?”
自己好几天不眠不休才想出来的办法,结果姬贼只是看了一眼,就瞬间进行了改良,此等智慧,乌斯玛还能说什么?
只有佩服了好吧。
“目前没有针线,所以,这个改造会比较麻烦,不过我相信你,你一定可以做出来给大家穿的,到时候,你就是部落最大的功臣。”夸起人来,姬贼丝毫不吝啬。
反正只是几句话的事情,最多浪费一些口水,自己又不会少一块肉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