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曼哈顿的街头人来人往,七月的气候温和,人们衣着凉薄。丽兹红格T恤牛仔裤运动鞋,没戴墨镜,别人也没认出她来。她边走边吃着手中的冰淇淋,感受那一阵阵的甜美爽快。
她的先祖为什么要到挪威,就因为天气炎热,可挪威太小了,一挤更热得不得了,所以人类才发明这些降温食物。
她准备再去参观申请的纽约大学帝势艺术学院,这里离百老汇近,如果有什么演出机会可以方便登台。电影是导演的,舞台是演员的,要增进自己的表演功底,舞台是个比片场更好的地方。
要不是突然被叶惟迷住,丽兹真不会这么早就演了两部电影,20岁前不是叶惟的电影,她没什么兴趣演。
现在传出了个官方消息,那家伙要买下瑞典的超级畅销书《憎恨女人的男人》的改编拍摄权,英文版预叫《龙纹身的女孩》:一位男记者受一位商业大亨的委托去调查四十年前其16岁侄女的失踪案。男记者找到一位女黑客帮忙,他们逐渐查出可怕的真相。
叶惟买走版权的话要做什么,恐怕谁都知道!可能他在《可爱的骨头》没有拍够查案的部分。
作为影迷粉丝,丽兹很兴奋,作为女演员,丽兹也很兴奋。那个女黑客叫“丽斯贝丝-萨兰德”,满身纹身和穿孔的瘦小年轻女人,大龄少女是能演的,原型本就是作者拉尔森的青少年侄女,也是她想要一个龙纹身。
消息传开,影迷粉丝们轰动,而一场腥风血雨的争斗立即提前上演。
不说这是叶惟的走向,这么个有性格、酷酷的、大尺度的女孩儿,是个形象独特的好角色,出演就成功一半。
因为她们几个关系亲密,艾丽西卡抢占山头一般在群发电邮宣布:“姑娘们,《憎恨女人的男人》是我的项目。我有一百个理由,一是我的年龄最适合,二是我的类型最适合,三是只有我是瑞典人,四是是我推荐叶惟读这本书的,五是……”
詹妮弗的电邮说:“艾丽丝,你大可以列出一千个理由,但你会输给这个原因:詹妮弗-劳伦斯。”艾丽西卡电邮回说:“珍,你没办法演的,书里面有很多裸露,你还没成年,LOL。”艾玛的电邮乱入:“《野孩子》有个大帅哥,好有感觉。”
各位,我在这里!Lisbeth就是Elizabeth的昵称啊!
“请叫我丽斯贝丝-奥尔森。别打我,人多机会大。”丽兹电邮回说,如果最后是布丽-拉尔森或者谁不就搞笑了。
例行都要争一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