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
美莎脸涨得通红,接着眼睛放光的对着光头男,道:“我最讨厌的就是在我衡量一件事情的时候,又给我另一个选择,让我更不知道如何是好。好了!光头!我决定了!去西门!为了满足你的愿望,稍后再去北门。怎么样?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瞪着铜锣大眼的美莎吓得光头男俯首称臣,他为了取悦美莎的心,使她不再纠结,便赶忙说道:“美莎大小姐,东门肯定算了。天黎少爷既然去过东门,而且那里的状况你我都知,也就不必去那儿玩了。西门好玩!只是那里的治安不怎么好,可您毕竟是斯坦大人的女儿,天黎少爷又是斯坦大人的亲授弟子,即便那里的混混再无耻,也不可能无耻到您和天黎少爷身上。我说的对吧。”
美莎点了点头,深感满意,她摸了摸光头男的头,然后说道:“你说得没错。为了嘉奖你,要是这次回去有剩余的钱,那你就拿着吧。也当是你的小费,毕竟跟着我们也那么辛苦。”
光头男一听有小费,瞬间换了一个人一样,前面扛着食物袋子萎靡不振的跟着天黎和美莎,如今一下子就焕然新生,脑袋越发闪亮,而且全身似乎有用不完的劲。
美莎“扑哧”一声笑了起来,天黎也是微微摇头。光头男主动请缨为天黎和美莎带路,走路的姿势都变得一摇一摆,飘飘欲仙,就像一个喝醉的醉汉。
光头男那么激动也是有道理的。这次出门总共带了五千加亚币,这五千是一个什么概念呢?
普通老百姓一个月的生活费也不过四五千加亚币,一件顶级的服装撑死也就三千加亚币左右。所以即便美莎和天黎再怎么会用钱,顶多去一趟西门再花掉一千左右的加亚币,加上之前在南门买衣服,吃东西花掉的一千左右加亚币,光头男回去后足足可以拿到三千左右的加亚币。这对光头男来说是一笔不小的金额,这也足够令他忘乎所以,欣喜疯狂。
光头男激动地走在前面,为他们两人领路。一摇一摆扛着食物袋子,远看就像一个滑稽演员。光头男引来了许多路人的目光,路人们分别对光头男指指点点,光头男自然不会在意这些,对他来说能拿到那三千加亚币才是最在意的。
反观天黎和美莎,跟在光头男后面丢尽了脸,有些人认出了美莎,就在那里说三道四。美莎遮脸疾步向前,此时她真想一脚踹在光头男身上,只是大庭广众之下还是不做为妙,毕竟这里大多数人都认得到自己。
好在路途不遥远,南门与西门隔了两条街,继而转过一个小巷就可以到达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