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黎摊开双手,一脸讽刺地望着菲儿曼,他说道:“我又何尝不想笑?就凭这些蝼蚁之兵还想劫下苍龙朱鸟?”
“大胆!你还苍龙朱鸟?小朋友,刀枪你见过,但你挨过刀枪吗?没挨过就不要说大话!”菲儿曼勃然大怒,他伸出手拔出喋血大刀,继而挥砍至天黎颈脖处,大刀呼啸而过,宛如风啸吹散残枝一般,要将眼前的敌人喋血于那一瞬的呼啸之中。
由此看来菲儿曼铁了心要造反。天黎现在是斯坦面前的宠儿。就目前来说,整个拉斯王国除了斯坦没人敢动天黎,动天黎就是砸了斯坦的门面。菲儿曼极其清楚这一点,但菲儿曼明摆着就是要造反,斯坦都是他的眼中钉,那天黎又算得上什么呢?那制约的条条款款,菲尔曼再也不顾。
但菲儿曼这一刀却没有杀掉天黎,反而一刀砍在了蒙克身上。原来天黎在菲儿曼砍过来的一瞬间,便将自己和蒙克瞬间移了位。这招是天黎以前检柴火的时候必备的招数,将巨大的柴火从地上转移到身上,而这一次他将光头蒙克当作柴火,继而移形换影,从而成功的躲过了一劫。
蒙克本来被剧痛折磨,再经菲儿曼这喋血一刀,他再也无法看见光明,但蒙克闪烁的光头提供给了他最后一丝光明,他间谍的生涯最后以这种方式结束,真是罪有应得。
菲儿曼气喘吁吁,拔出插在蒙克腹部的大刀,他扫视四周,他发现天黎竟然已经背着美莎在重重士兵们的包围准备逃脱。仅仅在一瞬间,天黎宛如流星划过天际般,以最短的时间跑向美莎,将身心衰累的美莎背在身上。天黎早已识破一切,菲儿曼铁心造反,而现在唯一的活路,便是杀出一道生存之路,赶紧将此事禀报斯坦,这是唯一的选择。
但菲儿曼怎能放虎归山?擒住美莎便是计划之中的事情,亦是重中之重的环节。有了美莎这个诱饵,从而能轻易逼迫斯坦交出军权,军权在手,便可挥斥统率整个夏亚族。而杀掉天黎却是菲儿曼早已蒙生的想法,菲儿曼觉得这个少年绝不是什么毛羽未丰,少不更事的小孩,他的思想和能力早已超脱常人的认知和想象,若留其任意发展,长大后必是巨大的隐患,而今必然要将天黎扼杀在还未羽翼丰润的时期,如若令他大鹏展翅,翱翔于苍穹之上,那时必然让自己回天乏术。
所以菲儿曼当即命令士兵们,他大声吼道:“拿下这小子和美莎,我悬赏五十万!”
士兵们一听五十万,一瞬间一个个变得跟恶狼一般,贪婪的唾液从獠牙上滑落而下,喋血般的欲望喷涌而出,宛如亡命之徒一般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