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吧。
那人果然愣住了,然后说了他完全没有想过的一句话。
“真好看。”
好、好看?
他也愣住了。
那人打量着他,他感觉自己已经被看了个透彻。就在他控制不住想要拔腿就跑的时候,那人突然笑了,伸手到他面前,笑着问道:“那小家伙,你要不要跟我走?管你一顿饭还是没问题的。”
他心底突然涌起澎湃的、莫名的感情。
面前这个人,他会成为南风馆的馆主,他会手掌生杀大权,他会像金丝雀一样锁在笼里,他的身上会遍布伤痕,他会陷入浓稠的黑暗,他……也会成为他的、他的……生命。
他身在黑暗,却成了他这一生的光。
就好像他在世间颠肺流离的十年,就是为了等到他一样。
他伸出了手,小小的、布满伤痕的手,轻轻地放在了一片温暖上。
为你沾血没关系,为你挡刀没关系,为你一头扎进泥沼没关系,为你付出生命也没关系。
因为我这一生,就是为你而生。
他好像分裂成了两个人,一个内心茫然,不可置信,不知道为什么手突然就不听使唤。一个穿过十余年的时光,将自己的这颗千疮百孔却依然炙热的心脏,再次轻轻地交到了对方手上。
“真乖。”那人眉眼弯弯,眼角的一抹嫣红越发艳丽,颜色灼灼,比他身后的阳光更要暖上几分。
“我叫李麟。”
咦?
“你叫什么名字?”
他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人,有什么好像不一样了。
当时、当时……
当时什么?
他是不是忘了什么东西?
李麟看着小孩呆呆的模样,想了想,道:“以后就叫你阿默吧,明明声带未损居然不和我说话,哼。”
李麟戳了戳小孩的脸颊,把他的面颊戳上了一片绯红。
什么遗忘啊,本来就是这样的,不是吗?
他第一次低低出了声,“……阿默。”
“你可算开口了!”李麟笑的越发开心,他的心啊,好像被泡进了温水,不知为何就红了眼眶。
本来就是这样的呀。
阿默跟着李麟一路闯荡,他们走过千山万水,李麟教他武功,但是他年纪太大,最后用的最熟练的却是轻身功夫。李麟也不气,笑着点点他的额头,“这样也好,以后就不用担心你受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