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向来是男尊女卑,陆大春也是从骨子里看不起女人,所以出了这种事,他不去怪罪抛妻弃子的父亲,反而心里一直默默怨恨着自己的亲娘。
陆大春适应了两年,总算是认命了,乖乖的下地干活。
十五岁那年,里正给分了田,差不多也该说亲了,老太太给陆大春相中了同村的周家大姑娘。
周家大姑娘很能干,吃苦耐劳,干活勤快,不光家里收拾的井井有条,就连地里的庄稼都侍弄的不错,真可谓是里里外外都是一把好手。
唯一的缺点就是周家大姑娘长得不怎么好看,肤色还有些黑,经常被人叫做丑丫头。
陆大春一听老太太给自己相中了这么一个丑丫头,哪里肯干!
家里现在穷,他身为长子可以下地干活,但是娶媳妇这么大的事,难道就不能问问他的意见?
媳妇娶回来要跟他相处一辈子,他才不跟周家那个丑丫头凑合过一辈子!
怎么着,也要挑个好看的媳妇!
陆大春跟老太太大吵一架,过了没多久,他便相中了上河村的赵家大姑娘,也就是赵氏。
赵氏是个好吃懒做的,惯会偷懒躲闲,所以皮肤偏白。
正所谓一白遮三丑。
跟周家大姑娘一比,赵氏在陆大春的眼里,就是天仙一般的人物。
陆大春死活非要娶赵氏过门,赵氏也相中了陆大春,陆家虽说穷是穷了点,但是家里的兄弟多,就代表着劳力多,以后更方便她偷懒躲闲,更别说陆大春还偷偷卖了地,给她买银簪子戴,一下子便俘获了赵氏的芳心,非陆大春不嫁。
老太太知道这件事以后差点没气个半死,但是两人的事闹得沸沸扬扬的,传遍了两个村,如果两人成不了,双方都找不到更好的。
无奈之下,老太太只好同意了这门亲事。
正是因为陆大春的叛逆,让老太太心寒,愈发看不上自己的几个儿子,反而越来越偏宠自己的老闺女。
在老太太的眼里,儿子才是赔钱货,含辛茹苦把他养大,结果却是因为一个女人跟她这个亲娘离了心,真真是娶了媳妇忘了娘!还是闺女好,闺女是她的贴心小棉袄,不用给她盖房子娶媳妇,也不用找气受。
赵氏刚嫁进来没多久,便彻底暴露了自己的真实面目,好吃懒做,不讲卫生,做饭难吃的要命,还喜欢吃里扒外,有什么东西都想倒腾到娘家去,如果不是老太太严防死守,陆家很可能就被赵氏给搬空了。
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