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种灰黄色,并不是那么好看,还有一些压抑。而这个城市里的气氛也是如此,就连酒馆里的酒客也都是来喝闷酒的。
初和曼恩坐在吧台的旁边,他们点了一些吃的,今天赚了一笔不小的钱,曼恩准备吃一些好的。
酒馆的角落里坐着一个皮肤黝黑的男人,他抱着一把木琴弹奏着,用那浑厚的声音唱着一首不知道是哪里的歌谣。
歌声悠扬,像是带着唱着歌的人的思绪和淡淡忧愁,传进了每一个人的耳朵里。
“唔,我亲爱的故乡,你可还记得我?”
“或你已不记得,因为我已经离开你太久了。”
酒馆里仿佛是更安静了一些,喝着酒的人们沉默着,他们侧着耳朵,仔细地聆听着这歌声。
在这几乎每天都有野兽来袭的城市里,人们过着根本没有安定可言的生活,这使得就连安静地喝一杯麦酒,听一段动人歌声都显得弥足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