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高世曼去禀了郑季兰,说是要出去散散心。
郑季兰长相中上,一脸慈爱,浑身散发着世家女子的诗书气质,高世曼估计她读书读苕了,要不然咋这么傻,自己的嫁妆都守不住?别看高世曼前世硕士毕业,但是她认为女孩子一味读书并不是好事,读成个淑女嫁到好人家还好,若是嫁去虎狼之窝,那就很惨,比如眼前的郑季兰。
所以女孩子更要学会生活,套句话就是: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高世曼绝对不会读傻,她出身农村,后到城市,小时候见多了泼妇为了一个南瓜或一个葫芦拿着砧板和菜刀边剁边唾沫横飞地围着村子咒骂一天的精彩场景;上班后在硕士班里也见识了许多社会精英如何逐鹿商场。她可以是职场白领,同样瞬间可以变……泼妇,郑季兰的事绝不会在她身上发生。
郑季兰听说高世曼失忆了,两掌合十,嘴里阿弥陀佛道:“幸好幸好,只要人是好的就行,忘了前事,如此倒也是好事”说完看了看高世曼道:“曼儿,你以前读的书写的字可忘了?”
高世曼胡诌道:“都忘了,等我闲了,再学就是。”
郑季兰听后皱了眉:“哎,也罢,你去吧,多带些银钱,想买什么便买吧。”
高世曼恩了一声便带丫头们出去了。平儿告诉她,长安街分东、西市,东市因为靠近三大内,坊里多皇室贵族和达官显贵的宅第,因此,东市经营的商品,多上等奢侈品;而西市距三内较远,周围以平民百姓住宅居多,故而市场经营的商品,多是普通日常生活品,但是东市不如西市繁华。
高府在东市,三人信步沿街,高世曼一家一家参观。灵儿累的不行,停下埋怨道:“小姐,你到底要买什么啊,怎么逛了一圈都没见你买什么啊?”
“光看不行啊?”她没想过要买什么,今天出来的主要目的是看看这个时代都有些什么卖,她能不能找机会赚钱。
“都中午了,咱们回府吧,我都饿的走不动了。”
“嗨,真是小姐的身子丫环的……”高世曼一想这话不对劲,要是说出来有侮辱他人的嫌疑,转口道:“既然饿了便找个地方吃饭吧!”
灵儿一听双眼立马炯炯有神了:“真的?小姐咱们去稻香楼吧,听说里面的东西很好吃,全京城最好的。”
“也是最贵吧?”高世曼毫不留情。
“……”
看那个机灵丫头哑口无言,高世曼就高兴:“哈哈,走吧,我倒要看看全京城最牛逼的酒楼是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