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九月初时,由博钠负责的七百多个技术难度较低的特效镜头就已陆续做完了。其余五百多个难度较高的,陆麟挑少量镜头,分包给他名下的两家特效公司,如今也都制作完成。 财务方面,美国那家特效公司是真实账务,合同签订双方是龙麟影业与特效公司,43个特效镜头的数量与制作费用都是真实的。 而余下的镜头,则是由龙麟影业和陆麟名下一家开曼投资公司签订,再把少量特效镜头外包给印度那家公司,它们之间的账务方面自然也是真实的。 唯一虚假的地方,是龙麟影业与开曼投资公司间签订的合同。其中约定该公司将负责制作《十冷》特效镜头486个,但该投资公司外包给印度特效公司的镜头数量只有36个。 余下450个难度较大的特效镜头,自然是由陆麟的“超级微观电脑”完成。 开曼的投资公司要收486个特效镜头的钱,这票据方面就需要陆麟来造假了。但难度和风险,却不怎么大。 首先,开曼的投资公司是不收营业税和增值税的,这就没了税务风险。 其次,也是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国外是没有官方发票的! 中国买东西要报销,必须得用机打发票,盖财务章的收据都不怎么认。但外国则不然,在各种经济活动中,从来就不存在类似我国这样正规的发票。 在国外尤其是英美系国家里,纳税义务的确定主要依靠纳税人填写的申报表。税务局一般不对申报表的内容进行核实,对于税收风险的控制主要通过抽查,审计等手段。 如美国财政部税务署每年都会随机抽查一定数量的税表,非法逃税漏税一旦被查出,除要缴纳数倍的巨额罚款外,还可能被判刑入狱。 考虑到严重的后果,欧美很少有人敢于假冒或者虚开“发票”。所以老外根本不需要对“发票”的格式、内容有严格的要求。 还有很关键的一点是,在西方国家“个人信用”相当重要,一旦有了“信用污点”,可以说是寸步难行。 所以西方的票据相对于我国的发票简直随意到爆,多数票据不仅没有税务部门的印章,有的甚至可以手写。 而陆麟只需要一份能够在国内入账的“收款凭证”,说实话,凭借“超级微观电脑”的强大实力,伪造各国钞票都是没啥难度的事,弄几张简单随意的“外国收据”,更是秒秒钟搞定。 而当所有的特效镜头都汇集到陆麟手中,做成完整版电影后,则拿去光电进行第二轮的“技审”。 另外要提的是,光电的审核只负责内容把关,而且人家没功夫剪你的片子。只是给出不过审的意见,怎么剪是制片方的事。 电影审查时,政治、情色、宗教、民族都是大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