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爷是个好演员,也是个好导演。艺术创作上,未必是个好合作伙伴。但从商业票房的角度看,依旧是国内首屈一指的商业大导。 13年的《西游降魔》证明他依旧有无与伦比的票房号召力,但合作方华亿不这么看。大概是觉得以后未必会有更卖座的影片,而因八千多万的票房分成,与星爷对簿公堂、分道扬镳。 按照媒体上的报道说就是,星爷要求多分八千万是依据一份补充协议,当时在邮件中与华亿谈妥,只是对方迟迟没签字,然后电影就公映了,旋即票房大爆! 华亿方的解释是,没签字当然不能作数啦!且在法院判决星爷败诉后,正式回应:判决的结果说明了法院比周先生的公司更懂得电影。 这事合理合法,但确实不仗义! 相较之下,于栋的做法更局气。05年发行《神话》,七百万的保底票房卖到九千七百万。于栋觉得自己占了大便宜,便给鹰皇又分了一千万。 这使得香江电影圈非常认可于栋,03年到08年,80%的港产电影是通过博钠在内地上映的。于栋能够白手起家创业成功,且在39岁时就让博钠影业登陆纳斯达克,与这种做人方式想来不无关系。 当然,《西游降魔》上映的时候,华亿还算如日中天,星爷却垂垂老矣。 有道宁负白头翁,莫欺少年穷。八千万唾手可得的纯利,与随时可能江郎才尽的“星爷”,任谁都会犹豫吧! 熟料几年后星爷携《美人鱼》王者归来,让中影和光鲜捡一大便宜。可惜陆麟、宋戈跟周星星之前都没什么交集,未能参与其中。 此刻闻听求合作,陆麟思绪飞速转了下,在想他究竟是真心实意多些,还是商业炒作多一些。 毕竟《美人鱼》公映在即,若此刻星爷与陆麟的合作消息传出,比如说重拍《西游》或是《功夫2》之类,肯定能让不少影迷兴奋,对新片宣传大有裨益啊! 陆麟也不吃什么亏,笑着道:“其实我也有这想法!” 王昌田笑道:“这主意好,如果二位合作《功夫2》的消息传出去,影迷肯定会很激动!” 周星星微微摇头,“陆导是好靓仔,适合出演男主,但版权不在我手啊!” 《功夫》一片当年由哥伦比亚影业投资,版权也在人家手中,还真不是他想拍就能拍的。 王昌田是炒作的行家,笑着道:“筹备嘛,只是一个意向而已!” 陆麟哪瞧不出他的打算,笑着道:“反正媒体问我,我就实话实说,搞定版权,周先生执导,我是不介意出演男主的!” 周星星笑:“说真的啊,不开玩笑,你们看他是不是好靓仔,还有一身真功夫,话说国内还真没哪个比陆导更适合出演《功夫2》!” 陆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