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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遗珠(1 / 3)

晚饭,方蛰的晚饭被自己给耽误了。白莉羞愧难当!  1992年松江春天的夜晚,还不是将来那个随处可见灯火通明,人潮如涌的城市。  校园附近还是比较热闹的,奈何现在是假期,走了好一阵也没看见开门的饭馆。  做好人好事的结果,就是肚子饿的咕咕叫。前方的路边有一处灯火,走近了看一眼顿时松了一口气,晚饭有着落了。一个棚子,两张桌子,几把椅子。老板是个中年男子,手里捧着一本书放下来。  “老板,来一碗老鸭汤泡锅巴。”坐下之后,方蛰招呼一声。  时间还是正月里,大排档能够在这个时候出来做生意本身,就很说明问题。  煤炉上架着大锅,这年月的大排档往往如此,老鸭汤泡锅巴,或者是大排面。炒菜什么的不用想了,就算弄了,生意也好不了。  老板笑了笑,起身回头一嗓子:“有客人了。”身后的门里出来一个女子,方蛰只是一眼就呆滞了。中文系九二届最大的遗珠,没想到在此刻出现了。  上一辈子方蛰参加过一次同学会,本不想参加的,奈何同学们一再邀请。当时已经结婚的方蛰,独自参加了同学会。就在一次,吴明珠闪亮登场。  随意的马尾变成了棕色的波浪,黑框大眼镜摘了下来,一身名牌OL装,身上飘着淡淡的香水味,方蛰记的很清楚,“邂逅”。后来私下里,男同学们都表示,当初真是瞎了狗眼。  都说同学会挺乱的,方蛰一直是个有自我道德标准的男人,结婚了就该规矩一点。所以当时混的不算很差的方蛰,只是欣赏的心态面对,没有上去撩骚。  当时的感觉就是,明珠蒙尘,凤凰涅槃。  方蛰忍不住笑了笑,现在的吴明珠,大黑框眼睛加上刻意的长刘海。回想当时的吴明珠,昂首挺胸,侃侃而谈,充满了自信。哪像现在,低眉顺眼,声音像蚊子叫。衣着朴素的看一眼就知道,洗的颜色都掉了。  干净,却不显眼,这就是现在的吴明珠。嗯,知道在低调上面,两人是一致的。学习成绩嘛,方蛰仅仅是不挂科,吴明珠年年一等奖学金,学霸中的学霸。  上一辈子后来的吴明珠毕业后去米国读研究生,回来后就职于谋外企认人士总监,反正是什么O就对了。反倒是方蛰,自己做点小生意,游走在时尚圈的边缘。当初的专业,好吧,中文系毕业的都知道,其实学什么不要紧,反正将来派不上大用场。  方蛰一直以为,大学里学的这些东西,将来真正派上大用场的,是一直深恶痛绝的马哲。  这真是一门人生指导性的学问。  吴明珠认出了方蛰,这家伙怎么说呢?就算他很低调,依旧是班上女生们议论的话题。  宿舍里女同学们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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