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权,根本就是亏本的,属于花钱买印象的那一种。 所以三年赚3000万港币,实际上水分不小。 唯独这一部《少林寺》,让中原电影公司扬眉吐气。 他们可不仅仅是在内地赚到了3000万人民币,那都是小数目了。 《少林寺》在全亚洲一共上映了12周,也就是差不多三个月左右,一共收入了接近5亿的票房,因为拷贝是殷俊提供的,所以拿到的分成是60%,然后除去税收等等,分成下来是2.3亿港币的纯利润。 这还不算,《少林寺》还被迪尼斯和联艺电影公司拿到了欧美去放映,一口气收入了8000万美金的总票房,在这里面作为影片版权方,《少林寺》的纯利润是1.2亿港币。 两者相加是3.5亿港币。 依照殷俊和他们的约定,这些利润可是有中原电影公司的一半的,也就是1.75亿港币。 这几乎就是从内地拿到的票房的6倍了! 《少林寺》的利润,就是中原电影公司以前所有电影的利润之和! 你说他们怎么会不高兴? 虽然中原电影公司的前身的几家公司,是以拍艺术片而为主的,可这并不妨碍他们对于赚钱的兴趣啊。 特别是在香江这样的地方,你才真正的知道什么叫做“钱是英雄胆”的道理。 别的不提,有了钱,他们制作自己的电影,都能理直气壮许多。 但是你话又说回来了。 没有一个人是嫌钱多的。 内地的《少林寺》那么火爆,说一亿都是少的! 按照大家的估计,即便是不算乡村,只是把镇上县城里的电影院算上的话,这个票房数字都应该翻上一翻! 整整两亿的票房啊! 就算不是两亿,按照官方给出的一亿的票房算,身为制作方,再怎么也得拿30%吧? 那么多不行? 好。 算我支持内地的发展,我拿15%,这个数字绝对的够意思了吧? 但还是没有! 仅仅是7%这样的票房分成,真是让任何一个做电影的人都有点寒心。 所以,殷俊就明白,这群人赞成《狮子王》做票房分成,就是推自己出去,让自己帮他们冲锋陷阵,把规矩给立起来! 可这样的立规矩,是谈何容易? 在殷俊的印象之中,恐怕还要等到十几年之后,那些地方上的单位影院,正式的剥离运营的时候,才有票房分成的概念出现。 真正的正规起来,却是要再等十几年,在2008年过后才行。 然而这也不是绝对的,即便是在2020年都有偷票房的事情发生,电影放映上面的破事儿,可多了去了! 单纯就现在来说,这就不是说在偷票房了,纯粹就是名正言顺的抢票房,而且抢了票房之后,你还落不到好。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