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意帮邵一夫一下。 既然是综艺节目的话,那也不是什么难事儿。 原因很简单。 第一就是香江的三大电视台如今声势正旺,如果能一同出击,一起攻占亚洲的阵地,那么以后香江娱乐和媒体的影响力,就会比前世大十倍、百倍。 麒麟卫视是自己的,亚视又是自己的铁杆盟友,要是无线也能和自己在大是大非上同一阵线,那么殷俊的影响力可就真的不可估量。 传媒大亨的威力是什么样的,只要经历过后来的全球网络联网的时代,就都能知道。 最关键的是,当别人抹黑你的时候,你能有强大的武器去反击,打得敌人狼狈不堪,这就是最大的幸运。 第二也是很实际的考量。 那么多的优秀综艺节目,殷俊一个人是用不完的。 任凭他拥有ABC和麒麟卫视,充其量每五年的综艺节目,就是10个左右,每周两三个综艺节目已经是顶天了。 一家电视台可不仅仅只有综艺节目啊! 各种新闻节目、采访、热点专辑、时事评论、电视剧……等等,也都要占据电视台的时间。 如果全都是综艺节目,肯定就乱套了。 肯定有人会说,你这个傻瓜,自己不用,完全可以存起来呀,等到这个综艺节目的寿命到了一定程度,就换新的嘛! 可是仔细一想的话,这并不是好办法。 因为综艺节目的出现,都是许多天才的灵光一闪。 现在殷俊已经提前做了不少的综艺节目出来,别人难道不会依照殷俊的想法,顺着去多想多琢磨,从而把前世出现过的那些综艺节目给想出来嘛? 比如说,正因为《英.国偶像》的出现,催发了荷兰的《好声音》节目的出现。 《好声音》的爆红,又催生了《蒙面歌王》、《明星升起》、《我是歌手》等等歌唱节目的出现。 只要有一个引线,爆炸开来的话,人们的思维就会打开,就会有无数新奇的点子出现。 故而殷俊一直藏着,被别人抢先给做了出来,岂不是还浪费了创意? 即便是你申请了各种专利,但做综艺节目和科学技术的发明创造并不一样,它的很多界限都没办法准确的分辨是否侵权。 如若是你告人家侵权,然后人家修改几个特点,避开你的独特思维,那么他们一样的能播出。 比如明星跳水的节目,就让德国和荷兰的电视台打起了官司,但三五年都没有什么结果,两个节目都同时在播出,屁事都不影响。 有着这样的考量,殷俊现在把好的综艺节目拿出来,卖给无线,也不是什么坏事儿。 况且殷俊也没有那么傻,最好的肯定他不会卖,然后也不可能每年都卖给无线和亚视。 给一个生命力超长的王牌综艺节目,让他们能用个十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