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我失神的时候,警长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这才让我清醒过来。
我摇晃了一下脑袋,然后警长把一个登记本放在我的面前。
在当地的公安局,一般来说有特别的拘留所,这些拘留所是暂时拘留一些闹事分子来用的,这些人往往不构成犯罪,但是却破坏了社会治安,会通常在这里紧闭一两天。
最多的情况就是喝醉酒闹事儿的那种,通常会关在这里强制醒酒,而孙百合现在也被关进了其中的一个房间。
但是警方能够控制对方的时间并不长,最长,最长绝对不会超过48小时,如果一旦超过这个时间,那么警方将会付出一定的代价。
毕竟执法的人也依旧不能犯法,如果做到和民法宪法冲突的话,谁也说不过去。
本来这个案件现在已经结束了,那警长把一个登记本丢到我的身边时候我才明白,孙百合到底搞什么鬼。
原来就在警长回到公安局之前有一个人来看望孙百合。
这个人自称孙百合的哥哥,来到这里的时候穿了一身红色的外套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当时有人好奇,问对方干什么,但那个人只说是自己得了一些皮肤病,不能让别人看到。
当时警察局里一共有六个警察,跑去两个正在午间吃饭的外,剩余的四个警察,根本就没问什么,直接让那个男子进了公安局。
按照规定来说,只要在公安局上班的时间,任何人都可以来看这里被拘留的人,毕竟他们并没有被判刑,也并没有确定犯罪,只是危害了社会治安,暂时都被拘禁在这里而已。
而且平时这里人来人往的,大家早就已经习惯了,所以当时那四个警察谁都没在意。
而让人没有想到的事,而那穿着一身红色风衣的人就是当地的王长春。
其实我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王长春办的非常漂亮,因为王长春虽然身为一个刑警,但是掌管的领域并不是在这一片。
警方之间一般都是分区域执行的,而且警方之间最忌讳的事情就是越地区伸手在没有经过授权的情况下,越权管理别人的事情。
好比是两个区里面的公安局,他们之间不可以有冲突,如果有犯罪,跨越了两个区域的话,那么只要需要上级公安局同意进行调节之后,两个地方公安局在进行联合办案。
孙百合连续发生的这几起案件,都不是王长春管理的范围内,所以如果王长春莫名其妙的来到这里去看望孙百合,反而会让人感觉到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