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叔,你今天又做了什么好吃的?”
一身镇北军兵服的徐妙菀走入军营厨房,吃力地掀起巨大的锅盖,用勺子搅着里面的其实并没有很香的汤汤水水,笑嘻嘻地对军中的伙头赵刚说道。
这是她被带过来的第三天了,军营里没有女人,为了隐藏身份,她还是把头发梳起,和其他士兵一样穿着男装,脸上每天也尽量地不洗那么干净,找一些锅底灰蹭蹭,遮挡住她原本白皙的脸庞。
如果当时的化妆包也穿过来就好了,她还能把自己化得像个男人。
本着不能白白混饭吃的原则,所以她主动地当起了厨房里的帮工。
军营中的伙食简单,没有那么多复杂的工序,所以她整日也就是洗洗涮涮的活,虽有不适应,但也谈不上累。
“哪有什么好吃的,也就是你爱逗我”。
军队的伙头赵刚,年龄大,随军的时间长,是陆战信得过的亲信老兵,所以他自然知道那天将军带秘密小队出去任务,却带回来一个女娃娃的事。
听说过女娃娃的遭遇,本以为她会自寻短见或者郁郁寡欢,没想到却是一个活泼讨喜的性格,所以他也乐得在军营中多照顾她几分。
不过从她干活时候的样子,赵刚也能知道这是一个没有怎么吃过苦头的丫头,那一双白嫩嫩的小手,在水里泡不了多久就起皱了。
“就是好吃!每次赵叔给我的饭食,我都能吃光光呢!”
徐妙菀虽然也知道这古代的食物跟现代的没有办法比较,但是好歹现在她有口饭吃,人也是安全的。
虽然当时受了那么大的惊吓,好在最后老天开眼,没有对她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她本身就是现代人,思想比较前卫,也很看得开,就当被狗咬了一口吧,而且,那个狗还死了,现在头颅现在还挂在大营门口呢!
“快,把饭给沈督军送去吧!”
“好嘞!”徐妙菀端着沈良之的饭食,快速地向督军帐走去。
这几天她都以随从的身份住在镇北督军沈良之的营帐里,送饭的活自然是她的。
白日里,沈督军依旧在自己营帐办公,只有夜里才去和其他将领共用一个营帐。
对于这个救命恩人沈良之,徐妙菀是万分的感激。当日若不是他,自己恐怕就不能被带回来了。
因为这几天她听营里的将士说,他们的将军陆战那可是何等冷酷无情和杀伐果断。
嗯,想想那晚他砍人脑袋的娴熟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