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住人们的名字,而且很轻易就能叫出来,等于给予另人一个很巧妙而又有效的赞美。
1898年,纽约的络克兰发生了一场悲剧,一个小孩死了,这一天,邻居们正准备去参加葬礼,吉姆・法里走到马房去拉他的马。地上充满积雪,空气寒冷。那匹马好几天没有运动了,当它被拉到水槽的时候便欢欣鼓舞起来,把两腿踢得高高的。结果,吉姆・法里被踢死了。因此,这个小小的镇上,一个星期内举行了两次葬礼。
吉姆・法里留下了一个寡妇和三个孩子,还有几百元钱的保险金。他最大的儿子吉姆才十岁,就要到一个砖厂去工作:运砂,把砂倒入砖模,再把砖转换方向在太阳下晒干。这个孩子一直没机会受教育。但是,他有一种使别人喜欢他的才华。后来,他走上了政治活动的舞台。随着岁月不断地流逝,他培养了自己一种记住人名的惊人能力。
他没有进过一所中学,但是在他46岁的时候,有4所学院已经授予了他荣誉学位,他同时也成为民主党全国委员会的主席、美国邮政总局局长。
记者去访问吉姆,请教他成功的秘诀,他说:“努力工作’。于是记者说:“别开玩笑了,”他接着问记者认为他成功的理由是什么。记者回答:“听说你可以叫出一万个人的名字。”“我能叫出五万个人的名字。”他说。不要忽视这一点。他的这项能力使他帮助富兰克林・罗斯福进入了白宫。在吉姆为一家石膏公司推销产品的那几年以及在升为小镇上一名公务员的那几年,他创造了一套记住别人姓名的方法。
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方法。每次他新认识一个人,他就问清楚那个人的全名、家庭人口、他的职业以及政治观点。他把这些资料全记在脑海里。第二次他又碰到那个人的时候,即使过了一年,他还是能拍拍对方的肩膀,询问起他的妻子和孩子的情况,以及他家后面种的那些植物。难怪他有一大群拥护他的人!在罗斯福竞选总统活动开展以前的好几个月,吉姆每天都写好几百封信,给遍布西部和西北部各州的人们。然后,他跳上火车,在19天内足迹踏遍了20个州。那12000英里的路程,他以马车、火车、汽车和轻舟代步。每到一个市镇,就跟他所认识的人一起吃早餐或午餐,喝茶或者吃晚饭,跟他们谈肺腑之言。然后,又继续他的下一站。等他回到东部,他就写信给他到过的每一个市镇上的某个人,索取一份所有他谈过话的人的名单;然后加以整理,他就有了成千上万个人的名字了。这名单上的每一个,都会收到一封吉姆的私函。那些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