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急坏了急性子的秋仪之,好说歹说才让那买办退了一步:这买办回明州之后,立即派快船去倭国请求老船主李直批准,一来一回也就六七天时间;期间他自己开始组织船队,周慈景的货物也可运到明州港口,等老船主的回信一到,便装船启航,算起来也耽误不了时间。
这样的做法,对供货方这面其实是有些风险的,然而由秋仪之从中作保,周慈景这边也多多少少能够放心一些,几经掂量终于答应下来。
周、李两家代表见生意做成,心里十分高兴,粗粗一算光这一单生意,除去关税,两边就能净赚十万两银子。周慈景这边的心腹秉承了东家的意思,要让半分利——也就是五千两白银——给秋仪之;李直这边也应照样办理,然而五千两银子也不是个小数目,李家的买办还是做不了主,也需要一并向老船主李直汇报申请。
这几万两的事情,秋仪之心知肚明:以他对李家的恩情,李直肯定毫不犹豫就会答应下来。倒是现下倭寇闹得正凶,周慈景送来的货物或许有被倭人打劫的危险——这点,让秋仪之不免有些忧虑。
李直的买办听了,终于自己做了回主,拍着胸口答应:只要周家的船上、车上插了李家的白鲸旗,倭寇就是有一百个胆子,也不敢过来劫掠。
至此,大汉响当当的两个富商——周慈景和李直——终于通过秋仪之这个纽扣联系在了一起。
秋仪之心想今后每个月光是这两家的抽头就有少说上万两银子,心中喜不自胜,却又想到乡勇刚刚成军尚无称手的兵刃,便叫李直的买办物色些精良倭刀,抽空派人送到山阴县城里来。
私自买卖兵刃在大汉是一条逆罪,抓住之后若是上官穷纠起来是要杀头的。这在别人眼中是桩极有风险的买卖,在做惯了走私生意的李直的买办眼中倒反而是件小事——那买办思索了一下,又同秋仪之对了个数字,便满口答应下来。
至此,这桩大买卖已被秋仪之做成,然而他现在正在用钱时候,生意拖不得一天两天,便让赵抚义不要再在山阴县城当中耽搁,这就跟着李直留下的买办,回明州去主持负责居间事务。
秋仪之对赵抚义还不放心,本来有意派个人在他身边,名为辅助、实为监视,然而他眼下身边正没有识文断字又懂得经济之人可用,便教赵抚义留下家小在山阴县城之中居住,实际上便是将其作为人质扣押在自己这里。
赵抚义对秋仪之畏惧已极,当然不敢反对,只好答应下来,同一双儿女惜别之后,便赶赴明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