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里的商店基本上都已经关门,他进去之后许久都没有出来,他的司机有些担心,那段时间治安一直不好,他怕自家老板是不是遇到了歹徒什么的,就拿了一把榔头,走进了商场。
司徒凌翻看了当年案子的卷宗,司机的口供很杂乱,可以看出他当时非常的害怕,都有些语无伦次了。
他说,他走进了商场,里面还明晃晃地亮着灯,本来商场里还有两个保安和一个保洁阿姨,但是此时里面一点人气都没有,像坟墓似的,让人头皮发麻。
他忽然闻到一股血腥味,发现一缕血流顺着楼梯从二楼流了下来。
他知道出事了,但他是部队出身,身手很不错,艺高人胆大,就沿着血迹上去了,后来他说,这是他一辈子做过的最后悔的事情。
他来到二楼,发现血是从经理室里流出来的。他走过去,发现门没有锁,便从门缝往里看。
这一看,哪怕他是上过战场打过仗的军人,也吓得差点尿裤子。
一间小小的经理室里,地上横七竖八地,居然躺着五具尸体,其中一个是商场的经理,还有保安、保洁阿姨和一个文员。
这些人全都死得特别惨,身体四分五裂,碎成许多尸块,鲜血将整个房间都染红了。
而他的老板陈光华,正站在这一堆尸块的中央,浑身都是鲜血,一双眼睛却闪着金光,简直就像是一个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魔。
他吓得丢下榔头,转身就跑,出门直接报了警,警察来了之后,陈光华意图反抗,被警察当场击毙。
这一段案宗写得很简单,但司徒凌觉得内情一定不简单,便打电话问了当时办案的警察,那个警察已经退休很久了,在外省儿女处养老。
提起当年的事情,那个警察还觉得恐惧,浑身发抖。
他告诉司徒凌,当时他们到达阳光商社的时候,发现陈光华正抱着一颗脑袋,将头盖骨掀开,正津津有味地吃着脑髓。
他说,当时的陈光华,已经不像是人了,他的身体漆黑,眼睛金光,还有竖瞳,看起来就像是个蜥蜴怪。
他们都吓得不轻,还是领队的队长喊了毛主席语录,才给了他们勇气。
陈光华的力气非常大,速度非常快,简直就个超人,还能在墙壁上快速地爬动,他们去了十个警察,被他给杀了六个,后来还是他们队长以牺牲自己的方式,与陈光华同归于尽。
陈光华死之后,局里的领导让当场火化,烧成了一堆炭粒,那些炭粒被就地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