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大门,发现一个穿着有些寒酸的年轻人蹲在地上吸烟。用大拇指跟食指紧紧握着烟,这是典型市井小民的表现。
“这几天你一直跟着我,挺累的,进来吃饭吧。对了,我给你拿两瓶好酒。”
“嫂子。你怎么知道我跟着你啊,我对自己跟踪的手段还是很有自信的。”
“我知道你一直很关心我,不是发现,而是用心感受的。你跟聪明不一样,相比较来说我反而更需要你。”
上官晚晴三言两语便把秦赫的心暖了过来,同时也给他提了一个醒,那就是小心秦聪明一点。
“唉。那我就跟您进去。”
秦赫把烟头扔进附近的垃圾桶,然后跟在上官晚晴的身后进了餐馆。
“吴哥,您能去拿两瓶好酒过来吗?他跟在我身边那么久了,让他喝这个酒不太合适。”
“温叔叔,我可是好久都没有见您了。没事,我喝这酒就行。”
秦赫先是跟温华打了一声招呼,但是他却连看吴皓月一眼都没有。
“如果金龙在,他肯定连说都不说,不给你喝更差的就不错了,但是我不行。”
秦赫点了点头,搬过来一个凳子坐在了桌子的顶端,因为他跟谁坐在一起都不合适。
“吆,内供的顶级茅台,以前经常喝。自从秦家没落之后还真没有喝过。我先喝喝看,还能不能适应。”
秦赫拿过酒瓶给自己倒了一杯,也没有敬任何人的意思,自顾自一口干了一杯。
“喝不习惯了,一点力道都没有。嫂子,我还是喝竹叶青来的好。”
上官晚晴无语地摇了摇头。
“秦赫啊,你现在也算是妖孽了。刚才我看到你的时候我甚至都以为你重生了,完全换了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