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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一个人狂欢(2 / 3)

好但也饱满。

提笔,舔墨。

却是从题开始写。

老丁和何亮躲一边看,对视,认全了?

还别说,连猜带蒙,算是对了: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

那么,下面就是狂欢开始!

景元姗换笔,虽然写的不快,但尽显行草的奔逸。

老丁和何亮目不转睛,虽然这字不认得,但像看美女,真正美就好。

写完,再换笔,就是跋。

老丁总觉得,最后飘的要上天了。

杉杉和思裳过来。

景元姗意犹未尽,再看一遍,像检查作业,但又不改,意犹未尽!

拿印来,钤印,尽不尽也就到此了。

最后的不尽之意,也在于此。

老丁和何亮两个文盲,向杉杉同学请教。

杉杉翻译一下,题正是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

正文:万里黄沙无人烟,一树独秀天地间;尽染日月金银色,千金裘换沽酒钱。

跋:举杯邀明月,晚上要开车;无酒醉我者,这一轮华月。已醉,天子且莫呼我。

老丁跪!

何亮还在装模作样。

杉杉觉得她懂。一个人又如何,打不倒的终将成就我。一身金黄摘下来换酒,继续狂欢。

狂欢何须酒,睡了,天王老子也别来叫。

这是狂欢的最后,连睡都是狂欢。

老丁虽然文盲,好歹上过几年学。大家都知道李白狂放不羁,但他最终不得志。与现在喊的一个人狂欢结合,就像元气帖。

不仅接地气,这实在大气啊!

万里无人烟,天地都是一人的,无冕之王!一个人的狂欢也到了极致!

对了,景元姗号华月。

这是自恋的醉吗?不自恋如何狂欢?如何敢说天子?

能写这字,就有自信的资本。天子敢不理。

老丁和何亮都小心的拍,将米粉帖也拍进去,出自一家的。

艺术的生命,在精神。归去来兮辞写的好,那是自己的解读,而不是生搬硬套。

景元姗收拾,笔,要再买了。

写了几千年的字,笔至少二三百种,一管好的几千,便宜的几块。

书法在用笔,用笔贵用锋。

隶书楷书以中锋为主、侧锋为辅。

行书草书以中锋、侧锋为主,偏锋偶尔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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