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的街上是喧嚣的。 人有时候很贱。 安晓自然不会承认这个字。 但她还是离开了屋子。 当然当她踏出屋子的时候,她恨得直跺脚。 阳光依旧很明媚。 她恨。 恨自己不争气。 现在一个随随便便的普通人都能欺负她! 这算什么? 这让她怎么能接受? 她接受不了。 可是…… 她终归还是屈服了现实。 她不信陆远这个陌生人,但是她信王矜雪。 至少,王矜雪不会骗她。 至少,那首《致爱丽丝》不会骗她。 也许人生本是一场赌博,赌赢了就赚,赌输了…… 最多跑点腿而已。 没什么大不了的。 ………………………… “有纸笔吗?” “做什么?” “写歌。” “你真能写?” “能。” “不需要酝酿?” “才华横溢的人不需要酝酿。” “呵呵。” 陆远的模样很嚣张,但偏偏一时间王矜雪无法压下陆远这种嚣张的气焰。 从来都没有一个人形容自己用才华横溢这个词的。 这不管怎么看都像是自吹自擂。 王矜雪只能用呵呵两个字来嘲讽陆远以示自己的不屑。 但王矜雪最终还是回到自己的兰博基尼拿来了一支钢笔和一个本子。 本子散发着淡淡的香味。 是兰花的味道。 陆远接过本子特地用手摸了摸。 手感不错。 “如果是打草稿的话,不要在本子里打草稿。” “我不打草稿。” “那直接写?” “是。” “你确定?” “才华横溢的人不需要打草稿,最多写几个错别字。”陆远露出方才一般的嚣张表情。 “安晓需要一首好歌,不是胡闹,不跟你开玩笑!”王矜雪脸色微微有些冷意。 她觉得陆远在胡闹。 写一首歌从来都没有这么轻松的。 这个过程也许很漫长。 而且需要很多很多的灵感。 她确实看到过许许多多的天才创作者,但是他们从来都不是一蹴而就的。 积累。 是的,需要很多很多积累,有些需要经历,有些需要岁月。 “我的表情很严肃,我不开玩笑。” “那我拭目以待。”王矜雪双手抱胸,冷冷地看着陆远。 “嗯。” 陆远拿起钢笔,在第一页本子上刷刷刷地写了起来。 王矜雪低头看着陆远的手。 陆远速度很快,看起来并不像是在创作歌词,而是在抄歌词一样。 至于这字写得是真的很差。 王矜雪认了好久竟一时间没认出来是什么字。 这是一个才华横溢的创作者该有的字吗? 开玩笑的吧! 王矜雪脸上表情更冷了。 大概三分钟以后,陆远写完了一页舒了口气挥了挥手。 好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