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我就知道,我跟别人不一样。
我不怕痛,不会哭,很少难过。这世界在我看来,如此美好。
我的父母是聋哑人,对我也算不错了,家里就那么点钱,他们把我养得人高马大,自己瘦骨嶙峋。真是一对可怜虫。
所以我一直没杀他们,很多事也瞒着他们。让他们继续在自己快乐贫穷的小世界里,浑浑噩噩一辈子,我也算尽孝心了。
十岁的时候,我念四年级。有一天下午去上学,却发现很多同学都在哭。一问才知道,年迈的数学老师上午发了什么急病死了。满教室哭哭啼啼,年轻的女班主任含着泪红着眼眶对大家说:“我们一起默哀。”
我当时都想笑了,别人死了,我们为什么要默哀?数学老头很罗嗦,总是嫌我的作业本不够干净切,我的解答思路那么棒。这么看来,他死了挺好。
谁知班主任看到了我,好像特别惊讶的样子:“冯烨,你为什么在笑?”
所有人小孩都看过来,眼泪汪汪的样子,好傻哦。
我立刻扁了扁嘴,“哇”一声趴桌上嚎起来我是好学生,当然知道好学生应该怎么表现,刚才只是忘了。
过了一会儿,就感觉到班主任走过来,摸了摸我的头发,对旁边另一个老师说:“看来他是吓懵了,数学老师平时最喜欢他了。”
我把脸埋在手臂里,笑了。
虽然同情心这种东西,我实在找不出来,但我依旧非常热爱生活。
热爱老师对我的赞赏,热爱同学对我的仰慕,热爱这虚伪又美丽的世界。我每一天都过得非常开心,开心得我都有些无聊了。
十二岁的时候,我第一次伤人。那一次就像启蒙,让我有点明白为什么会感到无聊了。
那是下午放学,我本来走得好好的,一个大块头的男孩冲出来,揪住我的衣领就打。脸颊传来剧痛的时候,我明显感觉到精神一振,居然有点兴奋。
很快我就被打趴在地上,肚子很痛,头也很痛,我看到脏兮兮的泥地上,有我的鼻血。
男孩“哼”了一声说:“以后不许跟赵婷婷在一起,她是我女朋友。”
哦,我明白了。是有个五年级的女孩给我写情书,皮肤白白的,眼睛很大。
我点点头。
男孩转身就走,很得意的样子,脚步都像要飘起来。我像只猫一样、没有声音的爬起来,从地上捡起块砖头,狠狠朝他后脑勺砸去
不得不说,男孩比我大一两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