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坏事,这是我的哥谭,我的地球,保住它是我们的共同愿望,记得这一点。另外,如果我要是没猜错,现在丧钟肯定已经联系他真正信得过的人来监视我了你就说这钱,你是要还是不要吧?”
死侍在看到金条的时候,双眼就已经变成了金色的''符号。
他闪电般地伸手收下金条,熟练地放进嘴里一咬,崩掉了几颗本来就不牢固的牙齿确定是真金后,立刻把它塞进自己裤兜里,后背也弯了下去,语气谄媚地说道:
“好的老板,我这就把脑袋拿去给表哥看,你需要写个贺卡放在快递盒子里嘛?”
“哈哈,我喜欢你的笑话,aigo,快去快回,我就在这里等你吃饭。”
说完,蝙蝠松开了搭在死侍肩膀上的手,猛地向后一跃,他就这么消失在了黑暗中,就像是从来没有来过这里一样。
“五魁首啊,六六六啊,八匹马啊”
死侍回到表哥身边的时候,苏明正在吃饭喝酒呢。
确切一些来说,是他正在给一个长发飘飘的金毛壮汉灌酒。
猛地看过去,还以为是托尔呢,再仔细一看正脸,嚯,这怕不是比托尔要帅好几倍?
但死侍叹了口气,长得帅有什么用?现在出来混啊,靠的是脑子,这壮汉一看就知道脑子还不如托尔呢,正常人会和共生体宿主喝酒吗?酒精进入共生体体内,直接就转化成能量了好吧。
要知道表哥当年一个人可是喝翻了托尔和洛基兄弟外加三勇士和茜芙,以阿萨神族那酒量来说,那都是直接端起酒桶来喝的。
至少死侍从来没有见过丧钟喝醉过,他总是那么清醒,而且总是喜欢在别人迷糊的时候操纵别人。
“哎,你输了,喝!”丧钟吧一口海碗塞进金毛壮汉手里,托着碗底就往对方嘴里灌:“感情浅,舔一舔,感情深,一口闷,伊格瑞斯你是个识时务的人,我们真是一见如故,快干了。”
“呕”
永恒族的领袖干呕了一下,倒不是因为喝多了,毕竟永恒族敢在古代对人类自称为神,那身体素质可不差。
他干呕的原因,纯粹是因为死侍现在身上的气味,还有其拎在手里的脑袋。
伊格瑞斯见过不少死人,毕竟寿命放在这里,也算得上见多识广,但他没见过死得这么惨的人。
人头的脸皮上坑坑洼洼,像是被蚂蚁啃过一样,脖子的端口处还一点都不平整,一条白色的绳状物耷拉在地上,可能是脊髓?还湿漉漉地往下滴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