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里的箭杆一下又一下用力往两只狼眼捅去。
每捅一下就带出大股大股的鲜血。足足捅了十几下,他才呼一声,把痛得屁滚尿流的狼丢到一边。
野兽不愧是野兽,生命力极其顽强。
老狼受了那么重的伤,被任宁丢下后一时间还没有死。
嗷呜嗷呜!
它发狂地大吼着,无头苍蝇一般四下乱扑乱咬,试图和那个可恶的人类同归于尽。
只是任宁看都不看它一眼,抄起地上的草药跑回了黑马身边。
追风,挺住!
正准备往马臀上的伤口扑草药,然而任宁的手刚碰到马身,才发现坐骑已经开始发凉。
他心一颤,过去探了探马颈的动脉,随后抹掉马眼上的泪珠,飞快坐下来开始处理自己的伤口。
战场上生死无常,他早习惯了。
等任宁把刚弄出来的伤口处理好。不远处的老狼终于失血过多倒在了地上,已经出气多进气少。
砰砰!
他走了过去,重重踢了两脚。见它再无力动弹,才放心地趴在狼身上大口大口地吮吸着冒出来的狼血。
狼血腥气冲天,然而任宁又饥又渴,吸进嘴里仿佛琼汁玉液一般。
足足吸了半肚子的狼血,又吃掉那两只破碎的狼眼,他才把捅进狼嗓子眼里的半截箭头拔出,一抹嘴角转身飞快离开。
他也想撕下几块狼肉充饥。只是人类的牙齿还没有那么锋利,根本撕不动。
杀狼闹出的动静太大。狼嚎声远远传了出去。现在兵荒马乱,不久后肯定会有斥候或骑兵过来查看情况。
如果是已方的还好,万一来的是敌人那就麻烦了。
离开前他取下追风的缰绳,拔了几株草药,塞进空空如也的口粮袋里。
任宁没有走远。
事实上在茫茫的草原里,没有代步他也走不了多远。
捊了些灌木叶,他擦掉自己身上的血腥味。在两具尸体的东边寻个了下风的方向,伏在高高的草丛里无声无息地埋伏起来。
哗啦啦。
果然,过了小半个时辰,有骑手驾驾地踏破草地的宁静,从北边往这边赶了过来。
等到动静到了前方,任宁才悄悄抬起头。
那人剃了个锃亮的光头,高高坐在匹综色大马上,耸着高高的鼻子举目四望,搜寻着血腥味的来源。
或许是天气太热,他还敞着胸口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