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栖村在公社时期称为生产大队,下有12个生产小队,改镇撤社后,转为“行政村”,建立村委会。
九十年代,随着郊区城市化的步伐加快,凤栖村的村民承包菜地,公共池塘,集体山林逐步被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征用。土地不断减少,不仅集体经济受到挑战,村民的生活保障也面临危机。村民和村领导都思考着,世世代代流传的土地中没征收的那部分,有没有可能保存下来?怎么样才能给后代子孙留下寸方之地?
村里想出的办法是成立经济联社,将集体土地由家庭承包制,转变为股份合作制,村的经济组织称“经济联社”,12个生产小队改为“经济社”。村民用承包地入股,加入经济社,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在厘清股权和股金构成及来源的情况下,经济联社的资金,通过投放市场,参与经营,合资建房,厂房出租等形式,进一步将集体土地转变为集体房产,再转到对房产的经营与管理。投资所得的收入,按一定比例,在年底以“按股分红”的方法,发给村民。
在仅余的土地,也即将被征收的情况下,凤栖村变被动为主动,充分利用股份社资金和留用地的价值,从第一产业直接跳到以物业租赁为主的第三产业,向银行借款办起凤栖饭店,综合市场,砖瓦厂,沙石场等经营项目,还组织建筑队,装修队,内外承包工程。随后的十多年间,他们进一步运用各种经营方式,采取合资建房,以地换房,租赁交易的形式,把村的集体土地与集体经济资产转变成房产。具体情况概况来说:一是以征地单位不用安排农村劳动力为条件,换取房产;二是吸引市场资金在村的留用地上建房后分成;三是以土地和时间换取租金和房产;四是村自筹资金在留用地建成房子后,出租或承包经营;五是以股份形式筹资建房产经营。
这样,凤栖村在集体经济这一块上完成了从“种稻”、“种菜”到“种楼”的过程。从1995年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凤栖村的集体经济,年度总收入都在千万元以上,成为县内最富庶的村。村民拿到的股份“分红”也在万元以上,年关节日分到的“福利”也在万元左右。
2000年5月,行政上撤销凤栖村村委会,设立新城区凤栖街道办事处。同时,由经济联社和12个经济社,共同发起成为出资人,成立了凤舞集团公司,统一经营原凤栖村的集体经济,及管理集体房产。
集团公司成立党委会,并按章程召开股东代表大会,选举集团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使凤栖村原来集体经济进入公司化经营。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