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城繁华,不逊现代大都市。大街上人来人往车水马龙,街两边店铺林立,道旁还有许多摆摊的小贩。
林绍轩带着采青,出门随便寻个方向,一路行来,满眼都是悠闲的行人。此时的人们不若后世那样,为了生计与房子,蝇营狗苟,疲于奔波。他们大多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安逸闲适。
林绍轩坐在马上,由着采青牵马,往那热闹的街市而去。
玲珑还在春香楼里住着呢,也不知她赎身后再待在那里可还习惯,要赶紧找个宅子让她住下。这个家,除了老娘,其他人好像都有些不怀好意,还是要给自己留条后路为好。
信马由缰,林绍轩就来到了一处繁华的商业街,街两边多卖胭脂水粉,布匹簪环,难道竟是个女儿街?
“采青,这里怎么都卖些女人用的东西?”
“回二公子,这里临近清河坊,楼子里的姑娘们多喜欢在此处采买,带动得铺子里的物什款式都很新奇,胭脂水粉也多是些高档货,渐渐就成了气候。”
“哦,那些大家小姐们也来此处?”不是说妓子多为人不齿,不愿与之为伍吗?
“是啊,那清河坊的姑娘多是些风雅之人,不但大家小姐不忌讳,有些书生公子还偏喜欢来此闲逛,期待与美人不期而遇呢。”
采青年纪虽小,说起这些闲话来倒也头头是道。
“哈哈,好,咱们就在这里看看,能不能遇上个风雅之人。”
林绍轩下马,去各家店铺闲逛。这里的店铺装饰得都很高端,红木家具,雕花货架,丝绒托盘,盛放着各色时新首饰成衣。
前世总是一头利落短发,一身职业套装的林绍轩逛起女性商品也是兴致勃勃。
这只步摇真是精致,镂空金珠条条垂下,顶端一块温润白玉,雕成个富贵牡丹,插在头上莲步轻移,一定又美又骚。二公子把步摇放在发边,对着镜子比划了几下,一边胡思乱想,一边搔首弄姿。
正自娱自乐玩得得趣,忽听一边有人噗嗤一笑。林绍轩一回头,就见到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正以一条丝帕掩口,看着他忍俊不禁。
“哈哈,让小姐见笑了。”林绍轩这才想起,自己现在是个男人。
“婢子无状,公子休怪。”林绍轩正觉讪讪,手上的步摇拿也不是,放也不是,忽听耳边传来一个清雅明快的声音。
林绍轩回头,看到身后正站着一位丽人。丽人穿一身红衣,却丝毫不显艳俗,反倒趁得她明艳若人间富贵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