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一般寂静贫穷的村子,被我一天折腾的改天换地,今天,带着老乡们的殷切期望,我到潞县去卖核桃干果水果了,希望能成功,帮他们摆脱贫穷,祝我成功吧!”
最后,是沈明慈用铅笔临时加上的字。
“无意间看到你在大丰收那儿卖衣服,我很开心,你真是个坚强乐观的小姑娘,不知你以后有何梦想?一定要回信给我,别让我一个人在夹沟闷坏了啊。”
信的内容很朴实,却像一幕幕精彩的剧本,让沈明慈在夹沟的一举一动,都在林多多脑海中鲜活起来。
林多多把信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唇角抑制不住地上扬,骄傲的幸福的泪水不断从眼角滑落。
和前世那个令人憎恶的大奸商比,现在的沈明慈啊,简直就是个可爱的大男孩儿,他漫不经心的淡定从容中,透着与生俱来自有坚韧与善良,如此的单纯珍贵,叫人忍不住想要呵护守护。
如果说一开始和沈明慈重逢,林多多只是出于前世两人错过一生一世的遗憾才“爱”他,那么此刻,她是发自内心的爱上了信纸上这个可爱大男孩儿。
无论到了哪里,都能适应环境,一个不拿困难当困难,什么都打不倒他的男人,叫人怎能不爱?!
林多多提笔,给沈明慈写了一封简短又克制的信,有所保留地说了一下她的服装厂设想,嘱咐他做事谨慎再低调点,帮助老乡们致富的同时,也要照顾好自己,不要忘了学习。
最后,“欢迎你随时给我写信,我也希望有你这样一个可以倾诉心声的朋友,还有,以后不要再叫我林同志了,多生疏啊,你就直接叫我林多多吧,我也叫你的名字沈明慈……”
停笔,林多多伏案读着自己写的“情书”,傻傻地笑了,此时此刻,才有了回到纯粹单纯十八岁的真正感觉。
她把信纸合上,凭着记忆叠了个心形,然后在心底暗暗发誓,一定要牢牢握紧这青葱岁月,谈一场细水流长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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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芸洗完澡出来,见楼下灯光亮着,无奈地苦笑。
这个林多多,还真是个工作狂,自然,她这个姐姐也不甘落后的去做衣服了。
墙上的时钟敲响十一声,把缝纫机前两只勤劳的小蜜蜂给扰醒了。
陆芸连连打了几个哈欠,“多多,睡吧,我熬不住了。”
“好,我把这件衬衫绗好。”林多多头也不抬地“咔哒咔哒”踩着脚踏板,丝毫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
“不行,得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