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两军休战,边境难得和谐,黑市走私,明市贸易尤为活跃,民生改善,犯罪率也在攀升。
受县丞委托,微生凉每日早起,就带着长虹剑,和李大娘养的一只小黄狗在街道溜达,时不时来个暴打狂徒,英雄救美,已然是一个大好青年的模样。在边境七年,微生凉呆的最多的地方就是军帐,出手最多的地方就是战场,像这样大材小用,贴近平民百姓,微生凉莫名受用。百姓也从原来的敬畏变地习以为常了,只是事情在以某种诡异的方向发展。
“将军大人,有小偷偷人家的钱袋啊。”一个大腹便便,头戴金钗银簪玉坠的富家小姐,华丽丽地扑向微生凉,微生凉抱着长虹剑微愣,伸出手臂一捞,狠狠往后退了一步,堪堪扶住这突如其来的姑娘。
“小姐莫急,那盗贼跑往何处了。”微生凉感受着身体上的重量,内气运行一周天,把这姑娘扶着站好了。
“大人,往那边去了。”小姐攥着袖子,娇嗔地说,水汪汪的小眼睛色眯眯地看着微生凉,微生凉不由自主地抖了抖。
一个穿着奴仆装束的人在人群里挤来挤去,往前冲着还不时回头看看,估计就是小偷了。
微生凉嘴角抽搐,演戏就不能演得像一些吗?这小姐怎么一个劲地想往她身上挤?难道是想乘机偷她的钱袋,这样想着,微生凉如白鱼如水,不留痕迹地往后退了一步,长虹剑直直地飞出,撞在小偷的肩膀上,嘎吱一声骨头错位的声音让渐渐围过来的群众生出恐惧,无论眼前的女子多么和善,即便是被称作是保护神,无论如何她还是个修罗,武力值不是可以被看扁的。
倒地的小偷哇哇乱叫,又是喊爹,又是叫娘,微生凉踏着轻快的步子走到小偷的面前,按住脊背,把手臂一扭,又是咯吱一声,小偷的手臂就复原了,微生凉捡起长虹剑,剑一挑小偷的袖子,巧劲一动,钱袋就落到了微生凉手中,微生凉随手一抛,稳稳落在了小姐的手中,抱着长虹剑,唤了声小黄狗,继续在街上晃悠。
看热闹的人群散开,各干各事了,只是那小姐抱着钱袋,目光有些迷恋地盯着微生凉的背影,这样俊俏的身影,这样高超的武艺,不就是她一直想找的师傅吗?
后来。
微生凉默默心里数着,“今天上午被胖姑娘撞了两次,下午又被撞了两次。”
“今天被胖姑娘又撞了两次,下午比较幸运,撞了一次。”
“当胖姑娘倒过来时,用凌波微步是躲不过的,金钟罩也是挡不住的,下次试试太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