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吃的有点早,走出小街,在一个四川饭馆吃水煮鱼。站在门口,白路很是感慨:“这帮家伙是想攻陷美国啊。”
沙沙没听明白:“什么?”
白路指着招牌说:“这里不是唐人街,店主竟然也用汉语招牌,太不知道爱护美国了。”
巧的很,边上走过一个老外,用流利的汉语说道:“你说的没错,这些人真过分。”抢先进入饭店,大声吆喝道:“老板,来份水煮鱼。”
白路愣愣的跟进去,问沙沙:“你看清没?这家伙是哪国人?”
沙沙还没回答,那个老外回头说:“正宗纽约人。”
“人才啊,你这汉语说的,比沙沙都好。”
沙沙郁闷道:“怎么是比我好?明明是比你好。”
白路咳嗽一声说道:“这个不重要。”问老外:“你怎么学的外语?太厉害了。”
老外说:“我在北城生活了十年,说两句汉语是小意思,我觉得真正难的是你们的四、六级考试,那个难啊,我考了一次,居然没及格,从那以后再也不敢说我会英语了。”
“没错,没错,英语特难学,我这么用功,还是听不懂你们说话。”
“就是,英语难学。”老外赞同道。
“没错,太难了!”白路加以肯定。
几句话聊下来,白路大有相见恨晚的架势,跟老外说:“为了纪念特别难学的英语。我请你吃饭。”
老外也不客气:“真的?”
“真的。”
“老板,再加份水煮肉片。”老外是完完全全的不客气。
“一份够么?老板,再加一份。”白路很大方,拽着老外坐下,大聊英语有多难学。
沙沙都无语了:“你有学过英语么?”
“废话,学了好几天呢。”白路说道。
“你学了好几天?”老外也被惊住。
“是啊,学了好几天,发现太难了,就不学就暂时停止几天,等回国后再好好学英语。”这家伙好玄说漏嘴。
听到这句话。连老外都不知道说什么了。学了几天?还要回国学习外语?
想了想,说起北城的风土人情。从骨子里说,老外很喜欢北城,尤其喜欢胡同。铛铛铛铛的说个没完。
奈何白路对北城也不了解。更是没去过胡同。一番话说下来,很是感慨:“你真是人才,我是北城人。都没有你知道的多。”
沙沙实在听不下去了:“你算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