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中年男人这么说,警察问:“有什么证据?”
男人倒是不含糊,拿出户口本、身份证,户口本里还夹着两人合照,照片上的小女孩约莫七、八岁的样子,和现在很像。见警察还不松口,又说可以做dna验证。
这大晚上的验个屁?警察看过户口本和照片,问:“还有别的证据么?”
男人说:“要什么证据?户口本和照片还不行?”停了下大声说道:“那就是我闺女,我是她爹,这有什么疑问的?不信就问她,看她认不认我,要是不认,我马上走人。”
警察想想,让他们见一下。
见面后,男人直问小女孩:“我是谁?”
没想到这个一直不肯说话的小女孩竟是开口了,管男人叫爹。
男人一下得瑟起来,看见没,这是我闺女,赶紧让我带走。
警察说不能带孩子乞讨,所以还不能让她走。
男人开始胡说八道编故事,说他们回家乡,没钱买车票,才在市场里要点车票钱。
警察想上一会儿,还是不肯放人。
男人很生气,说要饭犯哪条法律了?我孩子是残疾人,你们连残疾人都抓?既然敢抓,有本事就养一辈子。
房间里不是只有这一个警察,有个值班的胖子说:“放了算了,不然也是遣返,多费道手续。”
警察发现流乞讨儿童,只有两个去处。一个是福利院、孤儿院等地,一个是收容所,遣返。
那警察有点犹豫,如果是往常,放走就是了,反正没出人命官司,而且证据还算充分。可今天这孩子是明星白路送来的
正犹豫着,队长进来,看见几个人在一起说话,随口问道:“什么事?”
另一名警察简单说遍事情经过。队长打量打量中年男人。拿着相片走进里面。三分钟后出来,吩咐道:“放了。”
队长过去询问一遍,女孩回答的没有问题,照片也是她。起码是四、五年前的照片。谁会提前那么多年造假?户口本也对上了。应该没问题。
队长发话。中年男人跟警察去签字办手续。留下地址等联系方式,背起小姑娘离开。
女孩被带走,开始那名警察觉得应该通知白路一下。在笔录中找到电话号码,便是打了这个电话。不过没说这么细,就说队长来了,查问无误后放人。
白路听的很无语,这就放了?问道:“什么时候放的?”
“十分钟前。”
白路有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