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签,想搞成内地版的美少女组合,要糅合日本女子团体的清纯和韩国女子团体的大长腿,还要人多,反正是想把她们推出去。”
白路有点好奇:“她们不是签给你了么?”
“她们和我签是个人签,而且咱公司毕竟刚成立没多久,在音乐这块,那家娱乐公司是老手,他们更专业一些”
白路说:“咱缺钱么?”
“问这个干嘛?”
“既然不缺钱,就去日本和韩国,再去美国请人,不就是成立个女子团体么,请来三国高手,再加上咱国家的高手,四国大乱战,就不信搞不出一只女子团体?”
“你想这么做?”扬铃说:“女子团体是个麻烦事,别的不说,就说利润,同样一份广告,别人代言自己独拿,她们要几十个人分。”
白路吓一跳:“几十个人?”
扬铃说:“咱那么多好妹子,总不能只推出几个人吧?”
“好吧,几十个人,你要这么想,如果她们不加入团体,连分的机会都没有。”
扬铃摇头:“帐不是这么算的,如果你没本事,可以说是跟着别人得到好处,可你又漂亮又有本事,单飞可能成为大明星,为什么要和别人分钱?”
白路说:“你想的太远啊。我明白了。”
他本以为扬铃在考虑公平不公平的问题,不想引起内部矛盾什么的。白路想说咱公司就这个原则,不管是谁,愿意就留在这里,你要是有本事高飞,咱也不强留。
可话说一半反应过来,扬铃在担心利益流失。
标准演出公司跟大家签的合约甚是简单,且照顾大家。如果把女子团体捧红以后,主要人员离队单飞怎么办?
任何一个团队都要有队长,有能担纲的人才,这样的人在团体里显露出本领,很容易被外人看中,以大价钱挖走。
这样的人每离开一个,都会对团体、对公司造成影响。如果能像别的公司那样和队员签卖身契一般的长期合约还好,能限制住妹子们。
可白路不会这么做。也就是说,不论成立什么样的团体,都有可能人才流失,为他人做嫁衣裳。(未完待续。。)